基改食物標示 消基會:應全面檢討

廖政貿 2013/12/02 16:05 點閱 2773 次
消費者報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認為,政府對於市售基因改造食品的含量標示太過寬鬆,應該全面檢討。(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消費者報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認為,政府對於市售基因改造食品的含量標示太過寬鬆,應該全面檢討。(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廖政貿台北報導】「孩子吃的營養午餐,幾乎都充滿著基因改造食物的風險。」主婦聯盟秘書長黃嘉琳對於市售基因改造食品標示不夠詳盡的情況確提出了警訊。消基會針對市售18項非基因改造食品進行抽查,雖然標示和成分都全數合格,但相關法規仍有許多值得檢討之處。台大農藝系助理教授王裕文表示,政府應強制要求所有產品都應標示是否含基改成分,而不是只有黃豆和玉米。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認為,雖然消基會抽查台北市和新北市的18項非基因改造食品均合格,但食品法規上有進步的空間。像是台灣目前規定以基改黃豆和玉米為原料,且佔總重5%以上者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改」等字樣,標準實在太寬鬆。以其他國家的標準來看,斯里蘭卡0.5%、歐盟是0.9%、紐西蘭及澳洲1%、南韓3%以上就要強制標示。台灣對於基改產品含量的要求應該更嚴苛,並強制所有產品皆需標示。

陳智義也強調,由於沒有證據顯示基因改造食品對人體和環境是百分之百的安全,所以在相關風險仍不確定的情況下,所有的市售食品都應該加以標示,供消費者做為自行選擇是否食用的參考。

「市售約九成以上黃豆都是基因改造,透過各種方式進入民眾的生活。」主婦聯盟黃嘉琳秘書長強調,根據新北市和北市校園的營養午餐抽查結果,平均一週接觸黃豆類製品約8-12次,但法規只要求包裝食品需要標示,所以散裝和已經烹調的食品,沒有納入標示的規範裡,代表日常生活食品難以監督,讓民眾的健康暴露在風險之下。政府應該規定不論是否有包裝都應有明確的標示。

王裕文表示,當初玉米的基改食品是為了方便除雜草所設計,在噴灑農藥時,含有抗農藥基因的玉米就不會受影響,可以減少很多農損的成本。後來已經廣泛運用到棉花、稻米、蕃茄、馬鈴薯等作物。但台灣法規卻只要求黃豆和玉米兩項產品需要標示,已經不能完全保障民眾的權益。建議政府應該比照歐盟,規定廠商強制標示所有的產品是否含基改成分,以及所含的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