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看中國新土改

李武忠 / 大學兼任教授 2013/11/21 09:46 點閱 1855 次
中國近年來積極推動城鎮化,地方政府卻以城市工商建設為由,強制以低價徵收農民土地,再高價移轉給土地開發商。(Photo by Cory M. Grenier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中國近年來積極推動城鎮化,地方政府卻以城市工商建設為由,強制以低價徵收農民土地,再高價移轉給土地開發商。(Photo by Cory M. Grenier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廣大的農民一直是穩定中國政權的磐石,中共中央一號文件連續十年聚焦於三農(農村、農業和農民),也彰顯出中國領導階層對三農問題的重視。

中國農業問題癥結在於農地政策。目前所採行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使用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只擁有農地經營權卻沒有土地所有權,無法買賣土地和居住的房舍,也無法以此向銀行辦理貸款。

【期待全會深化改革】

農地所有權仍屬集體所有,並受到地方政府監管,農村經濟發展受到制約農民沒有翻身的本錢,現行農地制度確實無法適應農業市場化發展的需求。

特別是中國近年來積極推動城鎮化,地方政府卻以城市工商建設為由,強制以低價徵收農民土地,再高價移轉給土地開發商,導致官民間流血衝突日漸升高,形成社會安定的一大隱憂,讓中央無法淡定下去。

外界期待此次三中全會能深化農地制度改革,打破現行農地農用不得抵押的限制,給予農民宅基地有抵押和轉讓的權利,同時開放農民集體土地的市場交易權,提高農民土地增殖收益分享比例,讓農民早日脫貧。最後黨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等來回應外界期待。

兩岸在農業發展與土地改革過程有許多類似的軌跡和經驗,可以相互學習和借鏡。首先政府假公共利益之名行掠奪農地之實,在兩岸是現在進行式,這樣的開發行為必須要有所節制。未來應該要求地方政府暫停各別徵地,先盤點有多少閒置的工商業開發區優先活化,同時嚴格規範設立資格和徵收條件。

【提高價格降民怨】

目前台灣政府已朝提高徵收價格以市價為準或採以地易地方式來降低民怨。中國政府除了有條件讓集體農地入市外,也可以透過第三方機構協助來提高徵地價格,讓失地農民有充分的資金來支應入城後的龐大開銷。

其次配合經濟發展需要適度釋出農地無可厚非。唯鑑於農地攸關生產、生活、生態無法單純以經濟工具視之,還是需要實施用途管制。基於糧食自給自足考量中國政府原先設下的18億畝紅線不宜輕易退縮,尤其對於工商資本大量購買農地需特別限制。

像台灣農地原本限定農地農用且只在農戶間轉賣,在財團與政客聯手施壓下放寬農地買賣資格後,讓台灣優良農地大量流失,農地出現大批的豪宅,原有糧倉遭到破壞,台灣糧食自給率偏低狀況將更加惡化,讓台灣未來糧食供應充滿變動。

【擴大規模提高收益】

再者為解決農地無法貸款問題,中國政府不妨參考台灣於農會設立信用部模式,提供農民低利融資貸款,符合政府獎勵項目則給予適當的利息補貼。但是必須做好嚴格的內部稽核機制,詳實審核農民身份,才能避免重蹈台灣充斥假農民真貸款的覆轍。

最後為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高農民收益,中國政府鼓勵透過農地經營權的移轉來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仍存在諸多問題。而台灣政府在不移轉農地所有權的前提下,透過「農地銀行」平台與「小地主大佃農」制度的推動來擴大經營規模,值得中國政府參考。

毛澤東曾說過:誰能贏得農民的支持,誰就會贏得中國,而誰能解決土地問題,誰就可以贏得農民,至今仍是符合兩岸政局發展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