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監聽 調查局批助長犯罪

方家敏 2013/11/20 18:28 點閱 3471 次
監聽的確有其必要性,不應為了僅佔調查案件10%的廉政案件,就為柯建銘量身訂做《通保法》,否則有助長犯罪之嫌。(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監聽的確有其必要性,不應為了僅佔調查案件10%的廉政案件,就為柯建銘量身訂做《通保法》,否則有助長犯罪之嫌。(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加嚴《通保法》簡直是為難執法機關!」市調處緝毒組組長周至誠受訪時深表憤慨,認為監聽修法恐造成緝毒查案困難。針對檢調監聽國會一事,多名立委指出應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20日的修法公聽會上,學者也建議加強監聽案監督機制,限制監聽長度與時間。但周至誠認為,監聽是治安查案的必要之舉,學者缺乏實務經驗的建議,恐會助長犯罪。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邱太三表示,現在監聽案件不僅績效不佳、申請案件多,事前、事後監督的機制也不足。故監聽票應設專人、專庭法官核發並監督。中央警察大學刑事系教授林裕順認為,台灣可比照日本的法律,採「限時限量」、「現場監督」,確保程序正義。法務部檢察司司長張文政則認為監聽為必要之舉,不應取消擴線(延長)監聽。

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緝毒組組長周至誠曾多次以監聽破獲毒品走私案件,實務經驗豐富。他受訪時表示,「監聽很累人,但也是為了辦案才不得已這麼做。」周至誠說,學者們「不食人間煙火」,不瞭解辦案的急迫性與監聽的必要性,若採嚴格的審查制度、規定不得擴線、延長監聽時間簡直是「為難執法機關」。

「監聽的確有其必要性,不應為了僅佔調查案件10%的廉政案件,就為柯建銘量身訂做《通保法》,否則有助長犯罪之嫌。」周至誠說,有鑒於現代的通訊器材發達,每個人都有好幾支門號,再加上台灣出入境人員複雜,不時會有門號買賣的情形,許多犯罪行為都是通過電話來進行。

去年破獲的毒品案件上線兩年,共監聽1600多條線;今年10月查緝到的270塊海洛因磚也上線兩年多,共監聽2200多條線;本月16日剛破獲的大宗海洛因進口案也上線3年多,監聽線數不低於3000條。

周至誠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比照日本的「限時限量」監聽原則,根本無法打擊犯罪。「日本之所以能夠嚴格限制監聽調查取決於民情差異,定罪率高,且當地門號限制嚴格,每人只能有1、2支手機,更不用說日本毒品黑數是台灣的10倍。」他強調,這種即時性、預防性的調查方法,若加上時間壓力,要達到查緝目標非常困難。

周至誠說,根據目前《通保法》監聽查案的成效非常好,只要案件有充分需求,就有監聽的必要。但他認為,另外設置專庭、專人審核監聽票是有必要的,畢竟擁有偵查背景、了解通訊監察書的法官來審核,對通訊自由的保障與調查權的行使都有益。他說,《通保法》不應該修,但監督權有必要加強,只要逾越監察規範的人員就應予以適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