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故事) 徹底改善交通三「E」才能逃出行人地獄

韓乾 2025/07/17 13:19 點閱 447 次
改善交通秩序,要從三個「E」著手。所謂三個「E」,就是;Engineering(交通工程),Education(駕駛教育)、和Enforcement(交通執法)。圖為汽車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中央社)
改善交通秩序,要從三個「E」著手。所謂三個「E」,就是;Engineering(交通工程),Education(駕駛教育)、和Enforcement(交通執法)。圖為汽車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中央社)

由於臺灣各城市交通秩序不良,特別是在斑馬線上,車不讓人造成行人傷亡,最令人不能接受,遂有臺灣城市交通是「行人地獄」的說法。

近來因為多所宣導,以及加強執法及加重處罰,情況已有相當改善。不過距離整體交通秩序整理,仍有相當的改善空間。

要從三個「E」著手

通常,改善交通秩序,要從三個「E」著手。所謂三個「E」,就是;Engineering(交通工程),Education(駕駛教育)、和Enforcement(交通執法)。我不是交通管理專家,只能從五、六十年的開車和走路經驗中,僅舉數例提供一些粗淺的看法。

燈號設置是否恰當?

在交通工程方面。當你開車停到一個十字路口時,你會發現紅綠燈是在你的頭頂上,這時你必須看西北角上燈號的變化。比較極端的例子是,多年前,當我開車行經介壽路與公園路口時,因為介壽路很寬,我幾乎無法看到西北角上燈號的變化。為什麼紅綠燈不裝在十字路口的東北角上,讓它剛好在駕駛人的正前方呢?

其次,太多的路口沒有左轉車道與左轉燈號,駕駛人必須抓住綠燈變紅燈,或對方沒有來車的瞬間左轉,非常危險。美國城市的道路設計,幾乎都是奇數(1、3、5)車道,中間車道為左轉車道,或者值得學習。再者,越來越多的規則漆在路面上。例如,左右轉的箭頭,往往被前車蓋住,後車趨近時臨時變換車道就會造成違規甚至危險。

教育要考用合一

再談交通教育。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是在駕訓班學習開車的。但是,絕大多數的人拿到駕照之後卻不敢上路。駕訓班的教學手冊,有一公分的厚度,大約一、二百頁。其內容除了圖文說明外,就是幾百條法規的考古題。

考試時,只要熟記解答,筆試通過後,在駕訓班既有的訓練場上路考,近幾年好像開始有在選好的路段路考是一進步。在美國,駕駛小汽車的訓練已經納入學校教育。雖然各州不同,多數年滿十六歲即可以自願開始學習開車。

執法要合乎人性

關於執法,在我開車的五、六十年的歷史裡,難免也吃過幾次罰單。在美國的經驗是被不知躲在何處或尾隨的警車攔截,讓我知道錯在何處。

在臺灣的經驗則是不知何時,會收到一封監理所的通知。告訴你何時違規,違規的法條,還附有照片。但是,看看日期已經是最少一個月以前的事情,我怎麼想也想不起來違規的情形。只好自認破財消災,到便利商店繳交罰款結案。

遭遇這種情形的人一定很多,如果比較兩者的效率與效果,各人心中自有一把尺。最近發現路邊新設了不少的「科技執法」的標示,使我想起當年當兵時的一句話:「別唬老百姓了!」我不知道「科技執法」的內容是什麼?但是我相信「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期盼執法機關能夠多用合乎人性的方法執法。

最後,當我走在騎樓人行道上時,會遇到無數的上下台階,以及下雨時滑溜的地磚。對老人和行動不便的人,是很危險的。所謂無障礙空間,絕對不只限於斜坡通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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