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者心)共享與分贓

施壽全 / 醫師 2025/03/23 13:03 點閱 1702 次
北捷與新創公司首度合作的「raingo共享傘」,全線117個捷運站共266個站點可借。(中央社)
北捷與新創公司首度合作的「raingo共享傘」,全線117個捷運站共266個站點可借。(中央社)

「共享」是生活上經常見到的一個名詞。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有不少共享項目,包括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共享電源、共享雨傘等等。

有共享之實

但有些狀態雖未必有共享之名,卻有共享之實。例如公車、捷運與火車等等都是。百貨公司,是商業活動共享的具體例證。買房子常需負擔「公設」費用,「公設」就有共享意涵。在都會精華區,結合生活與工作,曾經顛覆傳統房地產租售的運作模式,是一度極為夯紅的共享辦公室。

共享辦公室最後雖因諸多因素,榮景只是曇花一現,但其他事工上,共享制度仍持續存在,因為「共享」是人類文明進展上,能維持相當程度和諧的一個重要機制。

制度化的共享

每個人的出生背景、學習能力與機緣運勢都不相同,所以能掌握的資源也就各異。有人掌握資源多,有人少,具體來說,就是「貧富差距」。貧富差距在人類社會很難完全消除,差距若過大,社會就會動盪,政府的重要責任之一,就是以各種方法減少差距,其中之一就是「共享」。

從前社會民智未開,「乞討」取得生活所需,實質上就是「共享」,甚至「偷竊」或「搶奪」,極富道德感的「劫富濟貧」,也可說是「共享」。但隨著文明進步,政府與民間有識之士,都了解上述這些方式不當,所以就建置了制度化的社會保險,慈善團體也紛紛成立,提供給弱勢者種種共享管道。

共享非分贓

不過,因為人性有善惡兩面,再怎麼善的共享,有時也無法完全抵擋惡的慾望,所以匱乏的人,有些透過合理途徑補充,有些則還是採取違法手段滿足自己,以至於治安事件仍時不時發生。

所謂共享,是把權力、利益或福祉分給別人,這是美善的狀態。但因為人性的陰暗面,有些動作,表面上看起來也是共享,其實卻是分贓。偷盜取得的贓物或贓款「共享」,當然是分贓,但分贓有時並非顯而易見的違法行為,而是以合法掩蓋非法,共享的功能雖然值得肯定,但也必須謹慎留意,不能掉入假共享之名,行分贓之實的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