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國家應輔導優秀選手轉任教練,並確保聘任與年資,避免專業廉價化!」巴黎奧運拳擊金牌林郁婷18日於公聽會上建議,運動教練應聘任為教育人員,專任運動教練以示重視,例如優先聘奧亞運得牌選手;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則回應,設立運動發展部後,會全面檢討教練的待遇和權益。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羅廷瑋、林沛祥及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張雅琳等人18日召開「專任運動教練永續發展公聽會」,廣邀全台50多位專任運動教練,共同討論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及聘任等管理辦法,以確保相關制度能永續健全發展。
教練薪資要更有保障
林郁婷的教練曾自強也說,基層教練的薪資待遇不穩定,政府對教練的獎勵和後勤保障制度應進行調整。他舉例,政府投入很多資源給選手,國光獎金可以月退方式領取。雖然教練也能拿到500萬獎勵金,但卻沒有月退俸制度,若以房仲來比喻,就好像是賣了帝寶,卻拿到漢堡的報酬,相關的保障還有討論空間。
「教練若轉任教師,應合併計算轉任前服務年資!」林郁婷則說,希望教練能獲得相應的回報,不要因自己退役後,教練就得回學校單位從頭開始,希望對於教練保障制度能更好,例如增設表現優異者轉為教育人員聘任機制、建立教練與教師雙軌制,增加約聘雇人數等。
增聘專業教練
柯志恩也說,現行體育班的師資聘任制度,無法滿足不同運動種類的需求,專任教練人力不足,難以提供足夠支持;而教練的聘任方式和員額配置,未能與學校體育班的實際需求相匹配。
她建議應修正《國體法》,體育班應針對每個運動種類至少聘一位專任運動教練,確保各項目訓練的專業性;另外,每校至少應聘三名專任教練,確保學校在不同運動項目上有足夠的專業教練資源;每一運動總類應至少有一名專任運動教練,符合國民體育法的要求並提升體育班的師資質量。
運發部檢討教練待遇
張廖萬堅則指出,專任運動教練的制度發展,除了中央修法以外,地方政府是否願意開設職缺亦是關鍵。
他表示,當前許多學校和地方政府並未積極提供專任教練的職位,造成制度實施上的困難,在設立體育發展部後,政府將全面檢討教練的待遇和權益,並確保基層運動推廣與體育班的精英訓練之間能有更好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