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2017年的司法改革會承諾訂定揭弊者保護法,至今2470天仍未見蹤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6日於立法院質詢時指出痛批,行政院已經要總辭,相關法案卻還在研議。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可採用公部門先行,私部門則透過行政指導,達成內部揭弊保護工作,再做下一步的修法。
吹哨法跳票2470天
黃國昌指出,距2017年8月12日司法改革會議結束,當初承諾的揭弊者保護法立法如今已2470天,但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回應「還在研議」,但陳已經要率內閣總辭,卻持續在研議,法案仍不見蹤影。
他指出,世界上的法治國家都不容許揭弊者在面對權貴、財團時,遭受到無止盡的追殺,甚至家破人亡,所以《揭弊者保護法》排審是對文明社會的承諾。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認為,公益揭弊並非檢舉,而是當相關人員在發現組織有損及公眾權益的行為時,站出來主動揭發,不過公益揭弊者常有被報復的風險,所以需要國家保護。目前揭弊者條文散布在各條文中,缺乏完整的保護機制,所以有專法訂定的迫切性。
公部門先行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時指出,揭弊者保護法立法應有兩個層面:「公私分流」,先鼓勵公部門的吹哨者;「私部門的部分,上市櫃企業與中小企業也要再分流」,兩者應該做相關區別。廉政署長莊榮松表示贊同。
莊瑞雄也問到,過去揭弊者保護法有討論到公部門先行,想問法務部的意見?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最早是盼法律能由公部門先行,後續才有意見討論到公私併行,但又遇到大家出現不同的意見,所以才回到「公部門先行」的想法。
恐成揭弊亂鬥
莊瑞雄指出,如果不分流的揭弊者保護法通過,不免出現中小私人企業如果出現鬥爭、競爭對手的「黑函」攻擊,導致公司商譽受損,但經過調查後才發現是商業對手的攻擊,政府有能力承擔風險,但中小企業相當脆弱,修法上有什麼樣的建議與預防?
蔡清祥回應,如果《揭弊者保護法》決定公部門先行,私部門就會採用行政指導的方式,完善內部揭弊保護的作業,成熟以後才做下一階段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