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者保護法終過關 保障公部門吹哨者

呂翔禾 2024/12/29 15:48 點閱 2257 次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27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以後公部門或政府轉投資事業有弊案,內部員工可安心檢舉不怕被秋後算帳。(洪孟楷臉書)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27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以後公部門或政府轉投資事業有弊案,內部員工可安心檢舉不怕被秋後算帳。(洪孟楷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公部門若有採購弊案或職場霸凌,內部員工檢舉,不再害怕秋後算帳!《公益揭弊者保護法》27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此法保護揭弊者的身分、人身安全以及工作權,並透過獎勵、保護機制及個資的保密設定,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公部門內部」的不法行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說,如今終於落實7年前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

法案只限公部門

黃國昌表示,無論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或是歷次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均要求制訂公私部門一併納入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但民進黨政府除了不斷以「研議」為由擺爛,更在立法政策上出現重大轉彎,打算全面排除私部門,令人難以接受。

民眾黨在此次修法提出修正案,將弊案範圍限於公務員、政府機關(構)、公股持股百分之二十以上與私部門「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事業之人員」;但最終因國民黨團不支持,因此經表決限縮在「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

犯罪吹哨者可受保護

洪孟楷說,目前對於公務機關或事業單位等內部不法案件如金融犯罪、採購弊案、環境污染以及職場霸凌等,造成大量的社會成本嚴重影響社會秩序與公眾利益。過去若要主動揭弊,部屬或員工隨之要面對的,可能就是解僱、降級或減薪,因此立法保護就是此法的核心精神。透過法律對揭弊者身分、人身安全與工作權進行保障。

「就安基金、黑心快篩與超思雞蛋都是內部公務員揭弊的成果!」洪孟楷強調,未來了解真相的公務員可以透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勇於揭弊,讓全民利益獲得保障。同時,為了避免惡意揭弊或重複揭露徒增資源浪費,提案也明定相關配套因應,降低對公部門及國營事業非必要的衝擊。

綠批程序不公

法務部對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三讀也「敬表贊同」,但法案範圍除了公部門,還有政府財團法人、轉投資事業等部分,對私領域之衝擊效應需再密切觀察因應。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批評,為何三親等以內不能領取揭弊獎金?可惜藍白對於是否納入私部門、如何評估對中小企業衝擊範圍都一無所悉,相當荒謬。

針對立法程序,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批評,本屆立法院完全沒遵照應有程序,這就是偷襲式立法,這部法案從24日到27日有許多版本,連在場立委都不清楚版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