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24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第21章33-46節)

林意玲 2024/04/23 22:38 點閱 518 次

2024年起,每周一到週五上午YouTube與臉書粉絲團,都會推出10分鐘的【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與大家一同查考聖經。我們從馬太福音開始,慢慢讀完整本新約,內容力求淺顯,特別針對不熟悉聖經的慕道朋友。

4月24日

讀經:馬太福音第21章33-46節

主題:凶惡園戶的下場

33「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34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35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36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37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38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
39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40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41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42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43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44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45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
46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23
內容重點:耶穌設了一個沉重的比喻,讓人知道園戶的可惡。

神將祂屬靈的產業交託(租)給我們,要我們按時結出果子,並且奉獻給神,不可以據為己有。
(二)神在我們身上所期望的,就是要我們交果子──把基督活出來,彰顯出來。

大綱:
一、園戶不尊重主人所差來的(先知)。
二、園戶主人派來兒子
三、園戶的下場
神把祂屬靈的產業轉交給我們,我們千萬不可重蹈覆轍:
(1)霸佔事奉工作的成果,侵奪神的主權;
(2)逼迫、殘害神的眾僕人;
(3)不尊敬神的兒子。
凡是侵奪神的主權,逼迫神的僕人,不尊敬主的,必從神的旨意中被淘汰(「除滅」),並失去神的託付(「另租給」別人)。
四、被棄的石頭做了房角石。
「匠人」:指祭司長、文士和法利賽人等;「石頭」:指主耶穌。主被猶太教的領袖棄絕,甚且釘祂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復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參詩一百十八22;徒四11),就是用以建造教會(房)最基本、最重要、連絡全體的房角石(賽廿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

啟示:當心惡人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