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委員會昨(18)日聯席審查稅收超徵全民共享法案,歷經近四小時逐條審查,朝野各說各話,無法達成共識,最終全案僅七條條文連同附帶決議,均保留送朝野協商。依議事行程推算,全民領現金恐怕要延宕到4月。
其實,因稅收連年鉅額超徵,引發「還稅於民」的單純民意,蔡政府原可利用已延至六月底,仍有6百億元尚未支用的防疫紓困振興條例,只要增列「普發現金」一個條款,送請立法院審議,即可在春節前送到全民手上,發揮刺激消費、振興經濟的實效。
搭普發現金的便車
問題出在行政院充滿了政治算計。竟以長達24個字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簡稱疫後條例),用美麗的詞藻包裝毫無急迫性的支出項目,搭普發現金的便車,渾水摸魚,灌水拼湊出高達3800億元的支出,而且一堆空白授權,時間又長達3年,有如半個「前瞻建設計畫」特別預算,還要立法院在四天之內囫圇吞棗,蒙混過關,以致造成朝野對立。
就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部分而言,包括「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強化農業基礎設施,照顧農漁民權益」等6項,本來就是各部會經常性的施政項目。
因此,將這些施政項目列為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根本違反預算法83條「特別預算」的條件或情事,包括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等等。
拖累了普發速度
其次,「經濟韌性」的強化是不是一朝一夕之間可以達成,社會韌性則有賴於社會安全網相關政策的健全,及平日的財經政策去逐步落實。因此,只要在今年起的一般預算案中列為施政重點,即可達成,何需夾帶在普發現金的提案,反而拖累春節前普發現金的速度?
更何況,112年度總預算已經注資1500億給台電,撥補450億元於勞保,自109年起另已撥補720億元以彌補勞保的虧損,在特別預算中還要再撥補1000億元給台電、勞、健保,根本就是想借用疫後條例,迴避勞、健保改革的責任及能源政策的重大錯誤,更破壞社會保險使用者付費、受益者付費、財務獨立自主的精神和原則。
這部分的1000億元,一定不能重複挪用在台電和勞、健保基金,還應用於普發現金,則可使全民每人領得1萬元。
總之,特別條例只需簡單兩三條款,就是在春節之前普發現金,總金額1400億元,以去年的累計歲計剩餘支應,不得舉債。其餘的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的部分,即可在112年度起的總預算內移緩濟急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