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故事〉有土斯有財? 土地資源應為國有

韓乾 2022/11/17 16:41 點閱 2683 次

近年來,台灣的房地產價格屢創歷史新高。有學者認為台灣沒有「住宅政策」,只有「房地產政策」,值得思考。為何如此,可能要從我們如何看待土地的基本觀念上探討。

國土應該誰來管理?

淺見認為,我國把國有土地視為財產,交由財政部管理是一項國家土地政策的根本錯誤。就我留美所知,美國的國有土地是由內政部的「土地管理局」(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管理,主管公有土地、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等天然資源。各州也都有自然資源部,管理各州的公有土地資源。其實,台灣內政部也有地政司、營建署等部門,這些單位來規劃管理國土,應該是比財政部更為合理的單位。

台灣之所以由財政部來管理國有土地。據我推測,起初可能是由於台灣光復之初,國家經濟困難,大量標售國有土地,以彌補財政收入。然而時至今日國富民強,早應回歸正途,對國有土地,以立國資源視之,愛惜之、保育之、善用之,以利民生。除了山林之外,都市地區比較方正的土地,大致已經標售殆盡。標售地價屢創新高,有無助漲房價飆漲之嫌,社會自有公論。

爭土奪利 自古皆然

如果從歷史上看,我們對於土地的認識,恐怕只有「有土斯有財」了。倡導土地改革前輩蕭錚先生在其《中國人地關係史》中說:中國之歷史「上古為「土地公有時期」(夏、商、周至春秋戰國),中古為初期之土地私有(秦、漢、三國)以迄「土地重分配時期(晉、南北朝、隋、唐),近古為「新土地私有時期」(中唐後至五代迄宋),近代為「地權畸形發展時期」(元、明至清),現代為「地權蛻變時期」(清中業南京條約後至民國)。

蕭錚研究中國人地關係史,發現國人從古至今,對待土地多以權利之分配爭奪為重。如果以此推演至國民政府遷台之後,以至於目前之狀況,民國四十、五十年代之農地改革,也脫離不了此一窠臼。迄至六十年代經濟起飛工或可名之曰「地權爭奪與土地炒作」時期。「有土斯有財」之觀念可以說已發揮得淋漓盡致了。

土地應為國家資源

由於國人對土地及財產權觀念之根深柢固,乃至我國土地問題至今已到了不可聞問的地步。因為上自政府官員、民意代表,下至一般小民莫不以土地炒作為致富的最高手段。真是問世間「土地」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事實上土地本身的確有「財產」的性質,但是那是從私人或私經濟的角度來看的。如果從公經濟或國家民生的角度看,土地是一個國家的基本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