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用過的核燃料可循環使用,針對政府堅稱,使用後的核燃料「無法處理」,前總統馬英九與學者都「感到非常遺憾」。核能科技協進會董事長陳布燦指出,使用後的核燃料有高達 95% 可繼續使用,英、日等國都將使用過的核燃料運交法國處理、重複利用。
核燃料用過可處理
已退休的前台電公司核能副總陳布燦指出,核能科技在客觀上有很多困難,但世界各國共同跨國合作、解決問題是大趨勢,台灣在地質條件上較不良好,沒有其他國家那樣的廣大空間可以存放使用後的核燃料,可以透過國際合作進行處理,且台、美早已簽訂核能民用協定,可以協助存放使用後的核燃料。
另一方面,陳布燦提到,整支使用後的核燃料中,其實只有「5%用過,還有95%應該要繼續用」,目前也有技術可以將核燃料取出、過濾放射性物質,讓可以用的部分繼續使用,其餘的才成為一般廢料。
他也說,法國是處理此類使用後核燃料的大國,德國、比利時、英國、日本等國的核廢料都是委託給法國處理,日本更是規律性的與法國合作,台灣過去也曾提出類似提案,他對於政府說無法處理使用後核燃料「感到非常遺憾」。
核能是乾淨能源
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則說,將核廢料送到法國處理的提案,遭民進黨與反核團體以巴塞爾公約強烈反對、並主張可能造成核武擴散,但「如果是這樣,大量使用核能的法國本身就是核武大國,不會貪圖我們這一點核燃料」,當年美、蘇核武競爭後,有「百萬噸換百萬瓦」的計畫,美國一度有 10% 的電力來自蘇聯核武,認為是「有效消減核彈頭的最佳方案。」
此外,馬英九也指出,新北市長侯友宜與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不了解核燃料使用後的處理流程、因此反對重啟核四,「令人遺憾」。他也指出,過去用過的核燃料與其他醫療廢棄物一樣持續留在台灣,當年核四興建時就有完整規畫、要在貢寮山上挖大山洞、容納 2 萬桶的低階核廢,可以使用 40 年,高階核燃料則採用美國處理方式,先存放在核電廠水池15年,再移置到乾式貯存場25年。
黃士修進一步強調,核四產生的核廢料可以在 40 年內不移岀廠區、不會影響到居民生活或生態環境,「如果這樣叫不能處理,那人類有哪種工業廢棄物,可以做到不影響生活圈與生態圈?」他認為,核廢料比起每天都在「殺人」、導致民眾罹患肺腺癌的燃煤、燃氣排放,核能發電是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