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案人頭戶該無罪? 司改會:無罪推定

鄧玉瑩 2021/11/15 18:44 點閱 3162 次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澄清,表示只是關心弱勢群眾。(鄧玉瑩攝))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澄清,表示只是關心弱勢群眾。(鄧玉瑩攝))

【台灣醒報記者鄧玉瑩台北報導】詐案人頭戶常因貧窮才犯罪,所以該判無罪?民間司改會日前發函給檢察署及法院,附上法院曾經判過人頭無罪的判決,以此暗喻院檢不應對人頭判有罪,遭檢審批判干涉司法。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15日出面澄清,表示「只是關心弱勢群眾、缺乏社會經驗者,希望檢審能『無罪推定』。」

發函不能判有罪?

司改會關切詐欺人頭帳戶的被告人權,近日發函給各地檢察署及法院,附上一份人頭帳戶因對案件不知情曾被法院判無罪的判決書,稱許該法官「精緻審理」、「謹守無罪推定」,也暗示院檢不應對提供人頭帳戶再起訴或判罪,並稱已向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反應」。此舉大令檢、審反感。

檢察官私下不平表示,按照司改會的標準,很可憐、沒飯吃的人,就可以有理由去害別人嗎?許多被電信詐騙的老人一生積蓄消失殆盡,司改會此舉無疑是「詐欺幫兇」;法官協會也發出聲明,指每一個案具體情節不同,審判者是依證據、經驗與論理法則判斷,司改會若認為法官的努力不夠,歡迎轉任法官,共同奮鬥。

否認干涉司法

司改會15日澄清解釋,從去年起司法會整理分析一、二審判人頭帳戶者有罪、無罪理由,發現裁判理由歧異,因此曾以人權問題角度向國家人權委員會反應,並舉行座談會,就司法界實務上用「推定故意」的方式定罪進行討論,絕無干涉司法、獨立審判的意圖。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出面表示,在台灣把帳戶借名給他人使用很常見,但檢察官查辦時,就直接認定借人帳戶者是有幫助故意的詐騙集團共犯,發函的用意是希望司法機關辦案時,若只有看到錢轉入帳戶,而無切確證據證明人頭帳戶有幫助詐騙,就應該依循「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

人頭帳戶者也受害

司改常務執委高烊輝也表示,很多弱勢族群包括初入社會謀職者、申辦貸款、手機門號、或社會經驗不足者,在不知情下交付帳戶給詐騙集團,本身就是受害者,若檢審還認定有罪,無非是讓他們生活雪上加霜,難以度日。

司改會義務律師高培恒表示,從他處理的詐欺案件中,不少案件是檢方僅掌握資金流通證據,無其他買賣、故意幫助詐欺集團的證據,仍將人頭帳戶與詐欺集團組成分子一起起訴,歷經一、二審,人頭帳戶者才判決無罪確定的案例,受盡司法訴訟磨難,這些人頭帳戶者不少是社會中低階者,苦不堪言。

檢界人士對此表示,人頭帳戶是否觸法須視個案而定,「犯意」在每人心中,難以察覺,檢方從偵辦開庭實務經驗中查悉犯罪,不去論及身分是否富貴貧賤,司改會的學者專家們開會討論時,考慮邀集檢院實務工作者,共同研商,較不會偏離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