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輛排放法規一期一期升高環保門檻,在歐洲也是如此,可見都未記取美國教訓;上個世紀末的美國加州,以該州名列全球第12大經濟體的實力,要求在該州銷售的車輛從1997年必須符合該州獨創的低汙染LEV等級,到2000年更得通過其ZEV零汙染標準。最後引發汽車廠商全面抗爭,至今20年過去,再也不敢提這種強制性法規。
歐盟七期排放法規(Euro 7)草案要求,未來新車的NOx(氮氧化物)排放量限制是每公里30毫克,而六期是每公里80毫克,但是這數據根本毫無科學基礎。這個標準以目前全球車業來說,是沒有任何一款燃油引擎達標,即使是油電混合技術也有一定難度。這如同宣判燃油引擎滅亡的一紙命令,難怪歐洲各大車廠群起抗議。
法規一紙,科技要百年
台灣同樣效法歐美日等規格,每有新規就跟著推出提高門檻,進口台灣的歐美各國車輛,除非原廠配合,否則就放棄銷台,車商只能無奈配合。過去台灣還出現歐美日三種規格亂鬥,把互斥的排放物資放在一起,最終只好修改。
事實上,美國加州的故事顯示,髒的油進入髒的引擎,當然排出髒的氣體,追根究底應要求的是汽油品質;除了排放規定,還有能耗法規,1990年代就有若干高性能車被台灣二期能耗擋下,這些年卻在馬路上出現更多極為耗油的超跑,民眾都認為有國外車廠介入關說所致。
歐盟此刻順勢推展七期環保,條件嚴苛,燃油車廠根本不可能通過,畢竟科技仍然無法一步登天,以致形同直接扼殺內燃機為主的車業,因為至今燃油車(包括中國市場),仍佔市場90%。由於該法規條件比六期艱難,絕大多數車廠無法承受,導致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ACEA)三度發函歐盟,指出該法規是對歐洲汽車工業的政治迫害。
應取消電動車補助
值此全球暖化威脅,中國自2008年啟動電動車一步到位戰略,以其全球第一大市場,又有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全球大車廠在華合資企業響應,再加上美國特斯拉一枝獨秀睥睨傳統大車廠;而中國也大力鼓舞國產造車新勢力,投入電動車產銷領域,終於迫使這些傳統老大車廠也紛紛加入電動車陣營。
然而,即便是上綱至全球暖化議題,汽車排放仍只佔汙染源的15%左右,電動車零污染更被認為是假議題,因為電動車發電的源頭若依舊是燃煤、天然氣等非乾淨能源,卻僅單獨對電動車予以碳稅獎勵,根本就是謊言。
專家認為,全球各國應放棄對電動車銷售上的補助,採行自由競爭,讓號稱優秀的綠能電動車漸漸將燃油車從市場淘汰;否則就應先將發電的電廠排放汙染優先管制,這才是合理的自由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