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離家失蹤頻傳 立委籲增修兒少法

臧品安 2020/12/21 13:59 點閱 3225 次
左起立委王婉諭、兒盟執行長白麗芳、立委蔣萬安、洪孟楷呼籲儘速增修《兒少法》。(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左起立委王婉諭、兒盟執行長白麗芳、立委蔣萬安、洪孟楷呼籲儘速增修《兒少法》。(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兒少失蹤案頻傳,啟動修法刻不容緩!」兒盟與立委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今年1月到10月間,全台高達5000多位兒少通報失蹤;逾六成兒少離家後,曾遭遇生存、健康等危機,呼籲政府儘速增修《兒少法》,將離婚商談服務、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等法制化,並放寬安珀警報發布條件。

籲增修兒少法預防

「今年1月到10月間,全台高達5000多位兒少通報失蹤。」兒盟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指出,有82.7%的兒少曾因家庭因素而離家,兒少離家原因前三名分別是:與家人吵架(44.4%);愛玩、尋求刺激(40.8%);在家中感到不被重視或了解(37.7%);逾六成兒少離家後,曾遭遇生存、健康危機等。

「最近彰化女童遭生母擅帶離家,失蹤12年後才被尋獲,震驚社會。」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應提供離婚諮商服務給有未成年子女的離婚父母,然而國內相關機制並不健全,僅有部分地方政府提供家事商談服務,缺乏明確法規及相關配套措施,呼籲儘速增修《兒少法》第22-1條,將「離婚商談服務」及「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入法。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現行兒少資料管理中心因無法源依據,相關部會經費預算、人力編制與橫向整合均長年不足,應修正《兒少法》,新增失蹤兒少中心的法源。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則說,現在兒少失蹤有部分是兒少主動離家所致,為避免兒少被尋回後再次失蹤離家,將失蹤兒少的預防、追蹤輔導等正式法制化,已刻不容緩。

警政署:已鬆綁

「安珀警報發布要件必須鬆綁,擴大協尋量能。」李宏文指出,安珀警報上路4年從未被啟動,兒盟與立委在9月時就召開過記者會要求警政署鬆綁發布條件,將「擄人勒贖」條件放寬為「兒少遭誘拐」,但警政署至今未有正式回應。

對此,警政署防治組組長黃勢清表示,已放寬規定為被害人18歲以下,只要事態緊急、有危及生命之虞,就納入通報,在11月5日發函全國各警察機關辦理,並解釋安珀警報發布要件是為避免發放過於頻繁,造成「狼來了」效應,使民眾資訊麻木或惡作劇誤報的情形發生,條件放寬至「兒少遭誘拐」,還須進行跨部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