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Pay淪錢坑? 欠執照且效益差

祝潤霖 2019/10/16 14:53 點閱 17225 次
台灣Pay目前在行動支付的市佔率不及5%。(photo by 台灣Pay官網)
台灣Pay目前在行動支付的市佔率不及5%。(photo by 台灣Pay官網)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由財政部督導8家公股行庫積極推廣的台灣Pay,在行動支付的市佔率不及5%,原本定位應是整合QR Code的行動ATM,但在沒有執照下卻擅自推行動支付業務。立委許毓仁16日砲轟,行銷預算6,750萬有浮編濫編的情況,若未予以改善則應該下架。

市佔率不到5%

「上級一個指令下來,下層就胡搞瞎搞,做得不但不好,還被其他品牌給打趴!」許毓仁說,當初推動8家公股行庫,期許電子支付覆蓋率達到90%,但台灣Pay市佔率不到5%,根本不應該跳到第一線。「政府沒必要與民爭利,做不好行銷也不到位。」許毓仁說,財金公司是扮演金融基礎建設的角色,卻衝第一線去打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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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許毓仁(右)指出,台灣Pay原本應該是行動ATM,但目前的app就是電子支付,政府有沒執照帶頭違法之嫌。(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許毓仁說,以財政部為主的經營高層不懂行動支付,遲至去年才開放綁定信用卡,加上介面不友善、使用者體驗無法到位,已經忽略台灣人使用電子支付的必要性。截至7月底僅導入商家8.32萬家,不及Line Pay的14萬家及街口支付的9萬多家。

做行動支付沒執照

「如果沒有相關執照,台灣Pay是否有違法之嫌?」許毓仁說,台灣Pay原本應該是行動ATM,但目前的app就是電子支付。總行銷預算為6,750萬元,每一筆行銷成本為50~100萬,浮編濫編,最後乏人問津根本沒人使用。許強烈要求台灣Pay做全盤檢討,針對市場定位及預算使用方式提出全面性檢討報告。

許毓仁強調,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承認需要檢討,包括網銀、Open Banking、行動支付、電子商務等,政府並非《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條中所稱之電子支付機構,沒有執照卻做相關業務是帶頭違法,相關單位要介入調查。政府退回來說沒做電子支付,是在做後方QR Code整合,許問:「是露出了馬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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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金公司董事長林國良(右)解釋說,財金公司只是提供一個平台。(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政府方代表回應

財政部代表回應,整合行動支付的架構是在財政部106年5月制定QR Code標準化,這是屬於行動支付的基礎建設,為了達到普及率90%,希望公股銀行能加入這個平台。

9月止綁定的金融卡跟信用卡已有282萬張,商家也已經有10.7萬家,成交筆數有876萬筆,交易金額達372億元。108年6,745萬元預算數目沒錯,目前行銷費用還沒有到2千萬元,用在優惠或抽獎活動,希望增加使用跟黏著度,跟其他行動支付的行銷手法並無不同。

財金公司董事長林國良表示,經營者是金融機構,並不是財金公司,是台灣行動支付公司,是銀行金融機構委外的單位,財金公司也沒有設ATM,財金公司只是提供一個平台。

中央銀行代表則回應,如果每一個行動支付都貼QR Code,對商家跟消費者都很不方便,如果整合在同一個平台會非常便利,消費者只要掃1個QR COde就可以互通,各銀行之間也應該可以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