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林意玲(台灣醒報社長)
與談人:溫小平(資深作家)
蘇家宏(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
樊雪春(台師大心理諮商教授)
文字整理:吳婉瑜、林綺薇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今天我們來談談有關財產繼承的問題。一般人奮鬥一輩子,多少會有房產,如何把這些財產合法的讓下一代繼承,這中間牽涉到許多法律的問題,還有親子關係的糾纏、以及稅賦的問題…首先請溫老師分析。
應考慮孩子感受
溫小平:當然最重要的是父母的角色。有時候,父母兩個人本身可能過去就曾經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所以有的人反而會繼續把這個不公平「傳承」下去。但是在這個世代變化非常大,因為每個家庭孩子的數目不算多,我們在座都是兩個孩子,甚至都是女生或都是男生,不過都是男生的問題不大。
有些家庭擁有企業、房產或者是其他不動產,牽涉很廣,雖然也有人會覺得說自己其實沒什麼收入,一個小公寓不算什麼,可是我認為不管財產多少,父母親一旦打算要寫遺囑或財產分配,就要考慮到孩子心裡的感受,如果只給男不給女,就是相對的不公平。
不同類的遺產分配
甚至有些家庭女兒做的事比兒子還多,女兒負責照顧年邁的雙親,可是到最後父母親還是把遺產都給兒子,那真是讓人難受。我會建議兒子、女兒都是我們的孩子,應該一視同仁。寫遺囑的時候,雖然沒辦法做到百分之百的公平,可是至少在這當中可以做一些分別。
若有字畫、房子或者是現金,也許你可以在不同種類上有所分別。以我來說,我以為我沒留下什麼東西,未來哪天走了大概錢也沒多少,可是我蒐集了很多的東西,我知道哪個孩子可能比較喜歡什麼,做一些不同的分配。
事實上每個家庭都一樣,最重要是一份遺囑寫下去後,對我們的孩子會是什麼感受,不單單只是財產的分配,也包括一些家庭美好的傳統,或者是你希望孩子這一生都能夠記得的話語,能夠繼續傳承下去,所以我想我在遺囑上應該加一條,為什麼我們這個家族的女生都可以保持不老、永遠青春的秘密。
問:太好了!那樊老師現在也開始規劃了嗎?
遺產應盡早規畫
樊雪春:其實我以前已經做好了。雖然我才五十幾歲,但我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離開,所以分配遺產我用的比例是五分之一的分配法,這種方式就是將遺產分成五份,我認為這個觀念很好,當我做完遺產規劃之後,感覺活得非常的踏實,不用再擔心有意外。
其實,我之前得癌症去醫院時,看到有個醫生也是患大腸癌,他說把遺囑寫好之後,就快快樂樂地去過日子。我想要與癌症病友分享,趕快把遺囑寫好就會得到一種很輕鬆的感覺,剩下的只要好好照顧自己就好。所以從實務上來看,我呼籲大家盡早規畫,不要忌諱寫遺囑,因為人有旦夕禍福,意外隨時會來。
我得癌症的第一年其實是無法寫遺囑的,當人生病的時候沒有心思做這些事情,很可能是其他人幫你處理,但他們會有各自不同的意見。我現在因為某種機緣,已開始幫別人處理身後事,錢和遺囑怎麼分配,我才發現如果沒有事先準備,到時候孩子們真的會吵成一團。
不要讓家人知道
何況孩子各自財力狀況不同,無法按照你原來的意志去做。我最近處理的案例,也有一些人想捐給某個機構,可是家人覺得不好,結果也沒辦法按照他的遺願去做,所以這個都是因為沒有事先預立遺囑的關係。所以盡量可以早點做好遺產規劃。但是有一點很重要,就是擬好遺囑後不要讓家人知道。
你走了以後,再讓家人知道會比較好,遺囑提早曝光被人知道的話,家人可能又會發生很多的爭端,所以建議律師跟你知道就好。
問:請蘇律師分析遺囑的效力,以及該給男還是給女?或者是應該是男女平等?
給最孝順的孩子
蘇家宏:我會說要給最孝順的人,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如果孩子吃喝浪費、吸毒打架,就算他是男生又怎樣?如果今天是一個女生照顧你、愛護你,然後尊敬你,遺產不給這個女兒嗎?所以常常會有人把這個問題搞混─遺產到底是看他是誰?還是要傳承什麼東西給他,或者要鼓勵他什麼樣的行為?
如果知道要鼓勵他什麼樣的行為,例如鼓勵我的孩子好好把握這份財產,將遺產運用到最好的地方,包含自己家庭的經濟安全,還有可以幫助別人,如果這個孩子是不會浪費,買名車兩天就花完了。
規劃好後的親子變化
雖然遺產是他的,上帝給他一個很好的爸爸,可是對他來說,真正需要給孩子是祝福還是詛咒?所以不管男女分配遺產,當你寫好遺囑,跟孩子的關係可能開始改變,例如男孩子很浪費、愛花錢,反觀女兒都很照顧你。寫遺囑的時候,財產不給兒子或是給很少,四分之一給兒子、四分之三給女兒。
假設這樣的比例,你的心裡維持平衡但不讓孩子知道,你的態度就會讓他覺得,你是公平的對待他,因為他非常不孝。這時候也許會對你們的關係產生變化。我們最怕的是不做決定,人最痛苦就是不做決定,待在搖擺的兩邊都會很痛苦,但決定之後的人生就會變得有方向,快樂就來了
問:討論到如何立遺囑的問題,究竟要傳子或是傳女,就算早早立好也有改的機會,我們請教蘇律師談談有關遺囑的問題。
有多種遺囑方式
蘇家宏:首先,要做正確且有效的遺囑,最簡單的就是自書遺囑,從頭到尾自己手寫,用筆與紙手寫,千萬不能打字,這跟時代無關,而是法律的因素,法律規定必須用紙與筆從頭到尾手寫之後簽名,並寫上年月日,便是一份有效的遺囑。另外還有幾種,如代筆遺囑,三人在場作為見證人,其中一人代為寫下遺囑,宣讀、講解之後,就是一份有效的代筆遺囑。
另外還有公證遺囑,帶兩個證人到公證處,由公證處的人幫忙製作遺囑,密封遺囑亦同。最後一種遺囑為口授遺囑,面對生命危急狀況,難以手寫遺囑時,只能用口授遺囑的方式,必須有兩個證人在側,其中一個人代為寫下並由兩人簽名,完成口授遺囑。
若是日後康復,可自行書寫的話,口授遺囑即在三個月後失效,有其保鮮期。因此不建議使用口授遺囑,而大部分建議使用自書、代筆或密封遺囑比較好。自行錄影、錄音或網路紀錄的皆不算合法遺囑。
做遺囑需要律師認證嗎?一般來說,若是有不動產的話會建議請律師作見證,因為在不動產過戶的時候,地政機關會懷疑手寫遺囑的正確性,若是有律師作見證,會益於地政機關認證。
問:方才提到,立遺囑時,有些人會採取不讓律師以外的任何人知道內文,究竟為何要這樣做?萬一有天不在人世,律師不曉得或是未告知自己的後代,這樣該如何是好?
要有公正第三者
蘇家宏:一般來說,不用給孩子知道,但可以告訴親友自己的遺囑放在哪位律師手上,否則萬一哪天過世了,律師也無法第一時間知道,必須要有親友聯繫。
第二,律師在事情突然發生時,可以透過家族會議,對財產做公正的處理,可避免子女為了財產問題起衝突。以我的經驗,很多父母過世後,家中的黃金、珠寶紛紛被孩子們瓜分,有律師認證的話,就可以讓孩子先專心準備後事,日後再來公開遺產的安排。
除了寫完遺囑,也建議指定一位遺囑執行人,究竟誰幫自己做這件事?必須找一位信得過的人,自己的孩子、兄弟姊妹、好友或律師都可以,不指定也可,但遺囑的效果會比較差,若有許多繼承人,其中一位對遺囑分配不滿而不願蓋章,可能就必須走上打官司的途徑。
但若是指定遺囑執行人,不用所有人蓋章,只需要執行人一人蓋章認可就行,這樣的話,在分配財產時較不會受到刁難,可以省去許多困擾。隨著時代逐漸演變,我們必須致力於遺產公平分配的方法。
●●●:(這段話誰說的?) 我可以證明蘇律師的建議相當重要。我身邊有一個實際的例子,我的朋友過世前就表示,將來人走後各方給他的慰問金全部都捨棄,變成一筆幾十萬的錢捐給慈善機構,但她的孩子不服,不願捐出這筆錢,因為沒有遺囑執行人而使此一此規劃以失敗告終。若是有執行人可能就不會如此。
問:方才律師有提到,若是沒有遺書,繼承的順序將是如何?
繼承順序有學問
蘇家宏:若是沒有遺囑的話,配偶會有保障繼承權,雖不一定優先,但依法一定領得到,除了配偶以外,其他人才會以順位來繼承,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自己的子女,或孫子女、養子女,婚外所生,都是第一順位。
第二順位為父母親,若是第一順位與第二順位都沒有人,才會輪到第三順位,也就是平輩,自己的兄弟姊妹,若是沒有兄弟姊妹,才會看祖父母是否可繼承,若是第四順位也都沒有繼承人,即是無人繼承財產,收為政府所有。
以我為例,我的配偶跟兩個小孩皆可各獲得我3/1的遺產,但我的父母因其為第二順位拿不到,若今日我沒小孩,就是我的父母與妻子共同繼承遺產,此時比例就不同。
問:大家必須注意分配的問題。最後再請蘇律師師幫我們解惑,傳兒或是傳女的問題。
蘇家宏:我認為不論傳兒或傳女,孝順的人多拿一點,不孝的人少拿一點。我曾遇過母親擔心自己吸毒的兒子快速揮霍自己的遺產,因此採取財產託管的方式,每個月固定給30000元生活金,其他大部分給孫子,這樣的角度來看,雖然女兒拿得比較多,兒子拿得比較少,但經過妥善的安排,得以讓其生活不至於太揮霍。
問:安排遺產勢必需要一些技巧。請問樊老師有沒有的建議?
人人都需規劃遺產
樊雪春:我認為大家必須開始改變觀念,遺產並非有錢人的事,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面臨要寫遺囑的情形,一條項鍊、一個戒指都是遺產的一部分,若是自己不主張的話也不知日後會流到哪,這樣的話相當可惜。
特別是一些對自己有特殊價值的東西,是愛的傳承,像我自己有幫我女兒買小的鑽石,日後他可以換一些比較流行的樣式,但當他將鑽石帶在身上的時候,表現的就是媽媽對她的祝福,所以我認為規劃遺產不只是有錢人做的事,其實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重要的。
問:也請小平老師分享。
溫小平:有空時大家可以清點一下自己家裡的東西,列成清單,以利分配與立遺囑。
主持人:謝謝專家學者提供的寶貴意見,人不知何時會離開,但早點規劃心情可以比較坦蕩,家庭的關係也會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