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港澳台居住證於1日開辦,陸委會擬修兩岸條例,增訂申報登記制度,以管制申領者任重要機關公職或參政權,引起各界譁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受訪時表示,台胞居住證並未涉及戶籍,也沒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若要加強管制恐影響國人權益。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申請居住證是漸進的身分認同,若未加以註記查核,他們返台後在政府重要機關任職,將有國安風險。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1日開放申請,據陸媒統計,截至9月1日17時,首日申請台灣居民居住證人數,武漢共212人、廣東省2,030人、浙江省752人、福建省1,517人、湖北省300多人;北京、上海則未公布數據。
增訂申報制度管制
陸委會指出,台胞居住證對於在大陸就業、就學及生活之台灣民眾,雖基於生活便利、群眾壓力或其他外來因素而申領居住證,惟基於行政管理需要,有效掌握台灣人民領用居住證之數量及情況,並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應採取最小範圍之必要管理。目前政府已著手研議於兩岸條例中,增訂申報登記制度。
為防範居住證對兩岸公法上權利義務所造成的衝突,政府將就申領者任重要機構公職或參政權益,研議採取必要的管制措施。針對持居住證者繳納稅捐問題,在中國大陸所享有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與我國社會資源有重複或相斥的部分,政府亦將進行檢視調整。
藍綠看法不一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受訪時表示,中國新推出的台胞居住證有統戰的意味,因兩岸關係倒退,中國對台灣民間的措施只會更軟,對政府的措施則會更硬。按照現行法規,台胞居住證並未涉及戶籍,也沒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陸委會不宜過度管制。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強調,雖然陸委會認定不違反兩岸條例,但政府應有國安風險意識,加強管理,要求申請的國人回台後有申報義務。他指出,申請居住證是漸進的身分認同,若未加以註記查核,他們返台後在政府重要機關任職,如中科院或軍隊,將潛藏國安風險。
同黨立委鄭運鵬受訪時則指出,陸委會研擬的方案仍在想法階段,並非勢在必行。現行法規雖然不許可國人擔任中國重要公職,但是否要限制申領台胞居住證擔任公職、參政權,已涉及憲法保障的人權,政府必須顧及國人基本權益。
人權與管制需平衡
兩岸政策協會秘書長王智盛受訪時說,這幾年無論是台商,還是老師赴陸兼課都與日俱增,且發生的矛盾問題不斷增加,顯見現行的兩岸條例已經過時。他指出,政府若對領台胞居住證的國人做報備制度,未來不但能夠掌握國人在大陸的生活狀況,也能及時給在大陸的國人諮詢幫助。
王智盛分析,因領居住證的國人都在中國居留多時,如果未來涉及敏感的公職,如國安單位,難以避免有國安疑慮。但參政權是一種基本人權,且受台灣憲法保障,若國人赴陸唸書、做生意而居住多時,回國便被限制參政權有違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