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蔡岳宏台北報導】「落實司改,要決心,要速度,要力道!」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至今屆滿1年,司法改革監督聯盟13日召開「司改拖拉三大症頭」記者會,舉出10大可立即執行的決議,包含偵查不公開、法官檢察官評鑑等領域,多半執行不佳,甚至執行方向違背國是會議決議。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向小英政府喊話,「淘汰不適任法官等不用修法的措施應先執行,人民才會有感。」
不遵照決議精神
「前年司改國是會議展開,法律界有很多期盼,但經過兩次半年報告,司法卻沒有改變和進展。」林永頌表示,司法國是會議的精神要求非法律人過半,但執行後續決議的機關,少有外部人員參與,「關起門來辦事,自然效果不彰。」且司法院長許宗力應該理解司法國是會議的精神,但是面對自己的官僚,反改革音量卻高過改革,「高官沒有站在人民司改期盼的立場。」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蕭仁豪舉例說,像警政署不採納設立「警察教育委員會」與「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只願意成立諮詢性質的會議。但「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與警察的績效制度有關,由於各項標準欠缺科學性,已使績效已經淪為數字遊戲。警政署應該重新檢討成立委員會的可能性,否則只會加重員警執勤負擔。
決議執行效率不佳
「建立司法科學SOP或實驗室認證,不用法律就可以著手,應優先執行。」針對冤案救濟執行不力,監督聯盟舉日前再審獲得無罪的林金貴為例,高雄高分院根據新事證裁定開啟再審,透過3D鑑定的方式交叉比對監視器畫面,認定林金貴並非兇手判決無罪。這個案例凸顯科學證據在訴訟的重要性,但官方卻仍然在研議階段。司法部應依照決議成立「司法科學委員會」,並通過修法落實證據法則。
針對官方持續違反的偵查不公開原則,林永頌舉今年暑假的10歲車手案為例,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流出少年車手的照片與個資,媒體即大篇幅報導本案,並刊載涉嫌人照片、個人資料、查獲時監視器畫面、證物等。偵查不公開為法律明定,但法界卻鮮少遵從並執行,當司改會向內政部信箱申訴,大甲分局卻回覆尚未有具體事證,「上級長官帶頭違法,根本欠缺改革決心。」
加強改革力道
林永頌強調,對於司法院、行政院及法務部修正達41項法律,聯盟給予肯定,但除此有更多的改革措施是不用修法即可執行。例如日前檢察官林俊佑帶警員闖幼兒園,林檢長期都具有有爭議,「為什麼麼花蓮檢察長都不處理?」淘汰不適任司法官就會讓人民有感,但政府決心與毅力都不足夠,聯盟認為改革應確實,不只是做表面功夫,消磨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