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疑圖利 藍向監院舉發經濟部

譚有勝 2018/07/04 17:02 點閱 15295 次
因離岸風電遴選與競標結果落差太大,引起外界批評政府有圖利之嫌。(photo by 總統府提供)
因離岸風電遴選與競標結果落差太大,引起外界批評政府有圖利之嫌。(photo by 總統府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國民黨赴監察院舉發經濟部!因離岸風電遴選(5.8元)與競標(2.4元)結果落差太大,未來全民恐得為9100億元買單。國民黨更質疑風電競標程序有黑箱作業,在訂定風電遴選與競標制時,並未研究妥當,國民黨多個立委4日赴監察院舉發經濟部圖利,並要求監察院調查彈劾經濟部長沈榮津等人。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表示,風電遴選價格高,加上核四燃料棒運出,未來能源問題恐會反映在電價上。

風電遴選、競標落差大

離岸風電第1階段採用遴選制,每度費用要價5.8元。然而第2階段採用競標制,平均每度費用2.4元,引起社會譁然,為何價差那麼大?未來政府不但要花費鉅款購買遴選的離岸風電電力,兩者之間的價差更引起外界憂慮,恐有官商圖利之嫌。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賴士葆、王育敏、柯志恩和李彥秀等人4日前往監察院,舉發沈榮津、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和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並要求監察院調查彈劾。

根據檢舉書,今年4月底經濟部在「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遴選」之第一階段遴選結果,訂出每度電價5.8元,合約期限為20年之標準,但6月第2階段進行競標,得標廠商所開出的風電競標價格,卻是每度電價2.22至2.54元之間,2階段之價格相差達3.3元。若以經濟部所釋出一年138億度的發電量計算,每年電費差距為455億元,20年合約之後,第一階段的遴選合約,恐讓政府多花9100億元躉購風電。

藍委舉發經濟部

林德福質疑,風電競標價格落差這麼大,恐有人從中牟利,既然政府有許多政策都「溯及既往」,為何不廢除第1階段的招標採納第2階段的招標價格?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表示,經濟部始終未對於價差部分對外清楚說明。現在核四燃料棒也要送出台灣,未來能源問題恐怕會反映在電價上。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批評,他們曾要求經濟部將第一階段的競標結果廢標,但經濟部卻加以反駁。但第一階段競標價格高,未來政府若要購買恐得花大錢,但若政府跟第一標遴選得標廠商解約,只要付違約金,就能節省9千億公帑。

國民黨指出,經濟部審定第一階段電價,是以近10年前的數據做為參考,全然罔顧2018年4月歐洲與東南亞離岸風電每度僅2.6元的價格。去年德國、荷蘭及英國風電競標價也分別降為每度2.9元、2.6元、2.3元,根本沒有理由將競標價格訂在5.8元,顯見經濟部在決定遴選/競標價格時過於草率,甚至有圖利之嫌。

但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澄清,過去躉購費率每度5.7元時沒有廠商願意投資,第一階段風電遴選5.8元的競標價格卻有外商願意配合國產化政策開發,顯見風電投資不應該用躉購及競標價差計算。他指出,風電前期成本分攤後,後續躉購價格必然會下降,且早前的競標價格遠低於早前的遴選價格,是政府為人民所爭取的利益,並沒有圖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