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無心辦學的私校恐設法犧牲學生、逼退教師,達成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的要件,如願停辦後再改辦成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繼續牟利。」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吳明孝9日指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的隱憂,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呼籲,主管機關應「限期」命董事會重新改組,由新的董事會處理改辦事務,且必須在3年之內完成,才能避免學校假借改辦名義拖延退場。
公益董事應達5分之1
根據「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內容,若私校學生在學人數少於3千人、且近2年新生註冊率未達6成的私校,就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其董事會將增列2席公益董事及1席公益監察人,介入輔導。
中原大學會計學系教授林江亮認為,由教育部指派2席公益董事及1席監察人,並沒有考量到每間學校董事會的規模大小,他建議,可比照上市櫃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的做法,「由教育部指派3人以上獨立董事,且比例不得低於董事會的5分之1,」由這些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原本學校監察人的功能,可行使董事權及監察權,「否則學校可能利用擴充董事規模,教育部只派3個人介入,再怎麼表決都不會贏。」
私校恐故意停辦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吳明孝則擔憂,無心辦學的私校,將設法犧牲學生、逼退教師,達成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的要件,再進一步申請停辦,「因停辦後可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並由同一個財團法人與董事會繼續持有,存在『道德風險』。」柯志恩也呼籲,主管機關應「限期」命董事會重新改組,並由新的董事會處理改辦事項,要求其3年內完成,才能避免學校假借改辦名義拖延退場。
「學校經營已經病入膏肓,必須有最關心自己權益的教職員進入董事會監督,這是責無旁貸。」為了讓私校在退場期間兼顧教職員的權益,柯志恩也呼籲,教職員權益應要有一定比例進入董事會,也就是被列為專案輔導的學校,教育部除了要指派公益董事介入,還要設置由全體教職員選出的勞工董事和勞工監察人各1人,讓教職員權益進入董事會。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則回應,絕對不會忽略教職員權益,會再研議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