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規則不當鬆綁 學者串聯要求更改

呂翔禾 2025/07/31 13:08 點閱 578 次
廢死聯盟、人權團體與109位法律學者連署,呼籲法務部撤回今年4月放寬死刑執行的規定。(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廢死聯盟、人權團體與109位法律學者連署,呼籲法務部撤回今年4月放寬死刑執行的規定。(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法務部修改死刑執行規則,違背113年憲判8嚴謹程序之精神,呼籲儘速改回過去規定!」廢死聯盟、人約盟等民團與109位法律學者31日表示,全球已經有145國實質廢除死刑,這才是國際多數,憲判8非常強調死刑執行的嚴謹性,但卻因法務部片面更改規定而鬆動,呼籲法務部儘速調整。

法務部自我打臉?

法務部4月公告修正《執行死刑規則》,過去只要死刑犯提出非常救濟,只要有遞狀聲請就不能執行,如今調整成在請求及聲請獲准後才能不執行,除非獲准前有被裁定能夠暫停執行。此規定讓109位法律專家與學者連署反對,呼籲法務部儘速改回過去嚴謹規定。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指出,法務部2010年的新聞稿宣示要逐步廢除死刑,憲判8也相當要求死刑執行的程序嚴謹,但法務部4月公告的新規,不只違法提早實行,還大幅放寬死刑執行的通行證,形同打臉過去的自己與憲法法庭,恐會增加如「江國慶案」等冤案的可能性。

廢除死刑國際趨勢

「全球已經有145國實質廢除死刑,這才是多數!」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強調,法務部考量國內政治可理解,但現在執行死刑的國家只剩下中國、北韓等極權國家,且死刑可以改善公共安全的論述並沒有實證研究可以佐證。她歎說,台灣過去被國際認為是東亞的人權先鋒,如今卻還有死刑,完全是自相矛盾。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涂予尹直言,死刑執行是對生命權的剝奪,一旦誤判不可回復,本應以嚴格審查基準判斷是否合憲,還有其執行的規定,法務部如此修改《執行死刑規則》有違兩公約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應該依憲法法庭判決與《行政程序法》規定,重新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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