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草案自劃浮濫 恐為建商開後門

楊蕓 2018/03/26 13:18 點閱 29336 次
台灣人權促進會、OURs專業都市改革組織、台灣反迫遷連線等批評《都市更新條例草案》仍有公辦變私辦、自劃都更單元過於浮濫等問題。(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人權促進會、OURs專業都市改革組織、台灣反迫遷連線等批評《都市更新條例草案》仍有公辦變私辦、自劃都更單元過於浮濫等問題。(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士林「文林苑」遭強拆屆滿6週年,針對立法院正在審議的《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台灣人權促進會、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台灣反迫遷連線等團體26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該條例仍有「公辦變私辦」、「自劃都更單元過於浮濫」與「強拆戶安置機制不足」等問題,擔憂修法通過將為建商「開後門」,繼續浮濫自劃高房價、而非高需求的地段進行都更。

公辦都更開建商後門

「這次修法朝向『公辦都更』的改革雖然方向正確,但仍存在為建商『開後門』的疑慮。」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指出,草案中最大爭議在於「公辦變私辦」,「政府一面要公辦都更,卻又允許私人擔任實施者,雖然政府人力有限,可以理解公辦都更中部分設計、整合、管理業務發包給民間企業,但實施者的地位必須承擔風險與盈虧,應該留在政府手中。」

戴秀雄說,當都更案的實施者變成建商,政府的角色退到二線,只監督委託方而不直接面對都更案,民眾的對口單位變成受託的民間公司,會增加尋求救濟的困難。此外,因公有財產也可能一起被納入都更範圍,若實施者是民間機構(極可能是建商),容積獎勵拿到的利益恐先被建商拿走,政府和民間只能等著「撿剩下的」。

建商自劃偏好高房價地段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則指出,現行草案另一大問題是「自劃都更單元過於浮濫」,此條款允許建商在政府所劃設的都更地區之外,自行劃定都更單元,欠缺公益性、必要性基礎,未來若面臨強制拆除,勢必衍生爭議。

根據內政部統計至106年為止,全台核定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約有一半是位在政府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之外,尤其以雙北、台中等都會區格外嚴重,顯示建商確實偏好高房價、而非高需求的地段進行都更。「如台北市政府劃定的更新地區共有145處,但自訂劃定更新單元竟有170處,且多位在大安、信義區等地價昂貴區域,真正需要更新的萬華、大同區卻很少。」

強拆戶應優先安置

「都更常造成原住戶無法負擔更新後的價差、房屋稅、管理費等而被迫遷離,是嚴重的居住權侵害,但草案的安置機制仍非常不足。」反迫遷連線執委黃慧瑜說,草案仍將安置對象侷限在「住宅法」中規範的弱勢者,太過嚴苛,「畢竟任何人都有機會申請社會住宅,但強拆戶是強制遷離,立刻面臨居住困境,他們應該有優先申請社會住宅的管道和權利,才是負責任的都更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