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官獨董當門神 專家:利弊一體兩面

譚有勝 2018/01/31 09:12 點閱 7309 次
因著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一案,再次讓獨立董事浮上檯面。專家認為,獨董制度一體兩面,最關鍵的還是看企業的心態。(photo by wikimedia)
因著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一案,再次讓獨立董事浮上檯面。專家認為,獨董制度一體兩面,最關鍵的還是看企業的心態。(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獨董月薪豐厚,財金黨官爭當企業門神是否有利於監督公司?前證交所總經理林火燈等專家受訪時都表示,官員從政開始便肩負社會的期待,若能夠利用其從政的經驗、知識監督公司,應可協助公司落實社會責任。但環球經濟社社長林建山受訪時認為,獨董制度大開政商勾結大門,讓獨董成為企業爭相籠絡的對象。政府應修《證交法》把獨立董事制度廢除,讓公司強化內部稽核才是正確的做法。

獨立董事身兼監督公司的重責,但部分獨董月薪高達數百萬,還有許多黨官退下以後受邀擔任,讓外界認為企業找政界門神把關。此外,董事自家好友出任獨董,更被外界詬病獨立性不足。最近前行政院院長林全獲邀出任東洋製藥董事長,但他擔任閣揆時,便是東洋製藥的獨董,眾多的退職政務官被安排出任上市櫃公司當獨董,成了台灣特殊政商關係新生態,與社會所期待的強化公司治理漸行漸遠。

關鍵在企業心態

前證交所總經理林火燈受訪時澄清,平均領取上千萬的獨立董事絕對是個位數,按照證交所的資料顯示,「平均獨立董事每個月平均只領取6萬塊的薪水,並沒有外界盛傳的那麼高。」但針對退休的財經政府體系的官員受邀擔任獨立董事,是否會造成官官相護的問題?林火燈回應說,退休官員當獨立董事並不是問題,「關鍵在於企業家的心態是什麼?」如果企業家抱著請退下來的官員當門神,當然不會發揮獨董制度的效果。但企業若希望利用官員的知識、經驗強化公司治理,便不是大什麼問題。

林火燈進一步說,台灣的公務員其實都不好當,需要經過嚴格的考試,素質都經過把關才能夠上位。因此,做到大官的人平均素質都相當不錯。他舉例,他過去接觸金管會的科長、處長、部長等都非常認真,他們的學養都不錯,如果他們能夠去監督公司治理,企業體質可更健康。

但是董事長找好友出任獨立董事是否會影響其獨立性?林火燈認為,獨立董事不能只是看遴選形式,還得看董事會的表現。「如果是為了董事長、公司好,對公司不好的議案我一定會提出來,這樣才是盡責。」

林火燈說,雖然獨立董事過去被媒體揭露不盡責,而企業家的心態也不健康,但今天全台有1800多家上市櫃公司,少數的弊案不足以否認90%公司獨立董事的表現。他強調,獨立董事的責任在於公司治理內控和內稽,不一定要管所有事情。若公司發生什麼事情都把矛頭指向獨立董事,台灣說不定沒有人敢擔任獨董了。

獨立董事責任大

「獨立董事制度一體兩面,最重要的還是看社會的心態。」連鎖加盟經營管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執行長李禮仲受訪時也認同獨立董事的制度。他說,出任獨立董事的人需要對特定產業有經驗,也需要一定的倫理與人品,並非投機者能輕易擔任。

獨立董事在於興利和除弊,雖然部分獨立董事拿取高薪300萬、400萬,但責任相當大,公司若出問題獨立董事也要賠錢。他舉例,樂陞前獨立董事陳文茜被控在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過程造成上萬名投資人損失,過程無審核把關,涉嫌背信被人追討至今,更被要求賠款將近40億元,可見獨立董事並非容易做的事。

他也說,董事長可以提名獨立董事,但股東大會也可以提名,最終任選的獨立董事一定得經過股東大會投票通過才能勝任。但獨立董事制度並不完善,遴選制度也沒有一個明確的方式。因此金管會必須修法,讓公司善盡社會責任,金管會可以修《公司法》將獨立董事的功能性、專業性做好,才能夠讓獨立董事善盡監督的責任。

恐有政商勾結疑慮

「獨立董事侵犯了公司私有財產,並且大開政商勾結的大門,是一種扭曲的制度。」環球經濟社社長林建山受訪時極力反對獨立董事的制度。他說,80年代為了增加企業的社會責任,我國才開始出現獨立董事的制度,企盼將公司社會化,讓不持公司股票的獨立董事代表社會監督公司,善盡公司對社會責任。「但政府干涉公司治理,已經違反了自由市場的運作!」

他進一步說,公司本身應屬於私有財產,只要企業沒有對社會做壞事,在合法合理以正當的途徑賺錢,政府何必要插手人家的家事?再者我國還有很多法規管制企業,若公司犯錯都可以依法辦理,實在看不出獨立董事制度的意義在哪裡?

「高官退下來還有機會當公司的門神,何樂而不為?」林建山說,企業請官員擔任獨立董事常成為企業爭相籠絡的對象,這種體制分明公然將政商勾結合法化。他建議,金管會必須修《證交法》把獨立董事廢除,才能重新讓企業回歸自由經濟市場,讓公司自行強化內稽才是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