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協商沒保障 籲加強各產業工會

鄭羿菲 2017/11/29 13:37 點閱 7125 次
「一例一休」再修法欲擴大勞資協商對勞工的保障,卻遲未有具體協助談判的機制,引來不少質疑。(photo by 賴清德臉書)
「一例一休」再修法欲擴大勞資協商對勞工的保障,卻遲未有具體協助談判的機制,引來不少質疑。(photo by 賴清德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一例一休」再修法,欲擴大勞資協商對勞工的保障,卻遲未有具體協助談判的機制,引來不少質疑。醫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林恒立29日在公聽會表示,「台灣各產業的工會過少,勞動部應輔導成立工會,勞動環境才能正向發展。」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未來勞動部與各事業主管機關將積極投入資源,並獎勵勞工成立工會。」

行政院推出的「一例一休」修正草案中,強調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及特休運用彈性等,但台灣勞工參與工會的比例只有6%,相關協助勞工對等與資方談判的機制,勞動部卻遲未對外說清楚是什麼,引起社會各界質疑是否能落實實質勞資協商,因此引起勞工極大不滿。

產業潛規則致過勞

「雖勞基法保障勞工,但各行業的潛規則卻是造成勞工沒辦法充分休息、過勞的原因。」林恒立29日在公聽會表示,醫療產業的潛規則是常有工作外的文書時間,而這些文書處理卻都是分內須完成的工作,上至醫師、下到護理師,都必須在下班後再花時間處理文書紀錄,不被列入工時的工作成為壓榨來源。

林恒立說,醫療人力不足,源頭就是因爲醫院勞動條件不佳而離開職場,包括輪班班表、休假、薪資等勞動條件,都必須依賴工會與醫院協調,但台灣卻只有少數醫院有工會,「勞動部應積極輔導各產業成立工會,才可能讓整體的勞動環境正向發展。」台灣有護理執照的人數約27萬人,但實際上執業的只有16萬人,這些都是因為勞動條件不佳而不願投入醫療產業的活生生例子。

工會屢受打壓

「如果勞動部連勞資會議的實際運作情況都無法了解、掌握,憑什麼鬆綁彈性交由勞資會議承擔最大的勞動責任,為勞工把關?」投入貨運宅配業15年的林志雄說,遠東航空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期間解僱工會副理事長等7名會員、美光公司於協商會前解僱工會理事長等,這些都是勞資協商被罔顧的例子。

「我是貨運業公會理事長,但要替會員跟資方協商時,許多公司連理都不理,試問勞動部、交通部有任何作為嗎?」台灣汽車貨運倉儲工會理事長林志雄指出,工會法保障工會理監事每月有50小時的會務假,但企業就連會務假都東減西扣,要如何保障能替會員們處理會務、為勞工與資方協商?他批評,「執政黨修法將勞工權益賣掉,台灣歷史會記錄勞工運動天大笑話的這一頁。」

對此,林美珠回應說,過去以「宣導」方式鼓勵勞工成立工會效果有限,未來若改以「獎勵」的方式執行,可能較有成效,勞動部將與各部會積極投入資源協助,如與衛福部共同協助醫療產業工會或護理師工會等,對上市櫃公司而言,則建議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將勞資會議納入評鑑指標中,落實依法召開勞資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