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政府需針對有爭議的項目進行修法,以免造成業者勞動成本的負擔。」104資訊科技集團人資長鐘文雄26日在記者會指出,企業認為最需要修的條文,主要聚焦在「休息日工資」、「7休1」及「特休」3大爭議項目。他也指出,72%的企業認為一例一休的負面影響大於正面,衝擊他們排班、工資的制度,更有6成3的企業籲請政府加速修法,以利公司的能夠順利運作。
##一例一休負面影響多
鐘文雄說,政府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落實周休二日,修正勞基法推動「一例一休」原屬美意,但因部分條件限制了企業運作的彈性,也讓有意透過加班增加收入的勞工,因企業管控的關係而不得其門而入,也造成勞資對立的緊張關係。
根據104資訊科技集團調查報告,有72%的企業認為一例一休的負面影響大於正面,造成「一例一休不適症」。其中一般服務業及傳統製造業因勞力密集、淡旺季勞力波動幅度過大,在排班、工資計算、加班工時上都受到極大的衝擊。104人資學院副總經理花梓馨說,一例一休實施至今,因勞動人力條件受到限制,已有6成的企業確定勞動平均成本將增加11.7%,使業者獲利平均減少13.4%。
他舉一個業主的個案,若要完全實施一例一休,他必須把排班的2班制改為3班制,另外再找150個員工。因此業者的反應是「我寧願每個月被罰,都不願意花這樣的人力成本。」政府的一例一休恐將造成勞方成本考量的極大負擔。
3項目修法建議
鐘文雄也指出,有3大爭議條文需立即修法。第一、休息日工資增加,且工時納入加班計算;第二、每7日至少1日例假、1日休息日;第三、增加特休,且年度未修完發給工資。他強調,這3項是造成排班需求高的企業彈性降低、增加勞動成本的關鍵問題。
他也建議,「政府因應企業淡旺季的勞力需求不同,應該增訂「3個月合計加班時數以138小時為上限」,並且單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60小時」。此外,政府需要放寬「休息加班時數採4小時進位的強制規定」。他強調,「若勞工加班4小時30分,業者需要給8小時的加班費是不合理的。」
至於年度未休天數是否要折算為工資?他建議,勞資可協商討論,將特休累積到下年度,使勞動條件更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