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林意玲(台灣醒報社長)
與談人:溫小平(旅遊作家)
樊雪春(心理諮商中心老師)
蘇家宏(律師)
文字整理:蘇家瑩、孫啟梅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夫妻大多個性不同,像快的配慢的、靜的配動的、內向的配外向的,很少看見兩人是同一種個性,常有人說,夫妻離婚是因為個性不合,其實剛好相反,本來結婚前就是不合的,個性往往是需要互補而不是追求同個方向。
考慮對方初衷
蘇家宏:對!很不同,就像今天凌晨4點多時,我們家二兒子(1歲7個月)爬到我們的床上,他的體溫特別高,昨天我們有帶他去看過醫師,但他似乎還是很燒。
太太很緊張,想說他這麼燒,應該要趕快去掛急診吧?但我覺得沒有必要如此,我跟她說其實沒有甚麼關係,是不是能再觀察看看,但我看出太太越來越焦慮,她的個性就是比較急,認為孩子生病要馬上處理才好。
我卻認為這種狀況還好,還能等一下,這是我們個性不同之處,在這樣的情況下兩人都很想睡,但我最後還是尊重太太的意見,幫孩子換尿布,出門安排急診。
我覺得有時我們要做出妥協,今天不能說一方堅持要看急診就要她自己帶小孩去,我則睡回籠覺,雖然兩人對這件事的想法不同,但兩人同樣是為了這個家好,只是愛的方式不同,去掛個急診也沒什麼,我就陪她一起去。
我認為,個性不同的兩人更要明白的是對方這麼做的最終目的,不能只看方法,如果目的是為了這個家,我們是不是能稍微配合一下?
後來去看過急診,醫生也說沒事了,還疑惑為何要掛急診,我心裡就笑一笑,想著對嘛其實還好,但無論如何,走過這一圈,夫妻感情好像又更好了。
問:小平老師怎麼看?
找出衝突原因
溫小平:婚前交往的兩人為何會走入婚姻這條路成為夫妻,就是因為彼此互相吸引,為對方有自己沒有的東西而被吸引,而且在婚前這些東西都是被接受,且能相處蠻好的,為何等到婚後,這些東西反而成為彼此矛盾,出現衝突的點?我認為這需要去思考為何在婚前能被包容接納,當初產生衝突會如何解決?
我認為夫妻婚後相處比婚前更重要,結婚後兩人會相處幾十年甚至一輩子,還會影響整個家庭,包含孩子、親人方面皆有決定性影響,我覺得如何看見彼此的衝突面、不協調部分是關鍵,有些人可能因為生活習慣,有的則是處事方式、也有些是因為兒女教育有所不同,所以要從這當中去抽絲剝繭,找出最根本的原因。
例如我和我先生認識,婚前都沒什麼問題,婚後發現每次熱鬧過生日時,他就會很生氣,認為我很浪費錢,但我就會覺得奇怪,只不過是在生日那天去館子吃飯,為何他要如此生氣?
後來我和他談生日明明是快樂的事,為何他這麼不高興?他說因為他從小家裡環境非常不好,沒有錢過生日,媽媽因為高齡產,冒著生命危險生他也非常辛苦,所以他沒辦法在生日那天「慶祝」。
我後來了解到他的想法,才明白原來他家的背景是從來不過生日的,而我們家則是再窮也要過生日,至少要加菜、煮兩個蛋慶祝。因為這樣溝通過以後,我也能體諒我先生,也能與他討論如何修正方式。
所以夫妻相處一定要有智慧,不能只是因為一個點上的爭執就認為對方不愛自己了,而是要去找出後面的問題是什麼。
問:這兩個故事都很精彩,請心理專家樊老師與我們分享。
了解背景面對差異
樊雪春:在我們剛生第一個孩子時,我先生會認為孩子一個人在嬰兒床好可憐,應該把他移到大床上,而我每次看見他在大床會想說他會被擠到,而想把他移到嬰兒床去,先生的想法是孩子在嬰兒床會很孤單,而我則是認為孩子在大床很擁擠,所以我們兩人移來移去。
直到有天我問他,你為何會覺得他睡嬰兒床會很孤單,他說,他是從小出生沒多久就被放到二樓,常常在樓上很餓想吃東西,但叫了也沒有人回應。
而我則是相反,從小就全家睡同一張大床,睡醒時我妹妹的手在我的頭上,我弟弟的頭在我肚子上,我就會覺得很擁擠,我們家大概到國中才分床睡,對我來說有自己的空間很重要。
但他不是考慮有空間,而是認為需要溫暖,因為他是從小就自己在一個房間裡面。所以夫妻之間如何處理差異很重要,處理差異首先就要了解背景,知道他小時候是怎樣的背景,就能站在對方位置想。
而最後到底要把小孩放哪裡,我們後來決定每3天輪流放嬰兒床和大床,等小孩長大自己決定要去哪裡。等到小孩長大,有段時間老大想自己一個人睡,老二想跟我睡,現在也常是這樣,老大自己睡,老二常跑來跟我擠,這是很有趣的,因為孩子自己的個性也會不一樣,所以最重要的是彼此接納,他跟我不一樣不是不好,而是彼此擁有不同的經驗。
問:在不同狀況下如何處理兩個人的差異才能看見互補性,還有兩人之間要互相接納,不能只是否定對方,要去探討原因,也許會有你所不曉得、甚至動容的部分。
剛剛談到已婚夫婦如何包容彼此不同個性,其實漏了一個前提,戀愛時期難道雙方不知道彼此個性差異嗎?可能婚前婚後容忍度不一樣,或者婚前根本不清楚對方性格如何,請樊老師分析。
小缺點不可輕忽
樊雪春:時間是關鍵因素,戀愛和結婚的差別就像手握一杯水,前者只是握一下子,當然不痠不痛,後者是握一輩子,感受大不相同,容忍度是累進的,重點在於事情發生的重複性有多高。夫妻之間相處就像蒐集賣場促銷點數,如果不處理那些小爭執,可能蒐集100點就要兌大獎了(離婚),因為再也無法容忍對方了。
小缺點變成大缺點,除了重複發生之外,發生場合也是關鍵。譬如朋友聚餐,丈夫拒絕買單,妻子可能剎時間感覺丈夫根本不愛自己,其實這不是愛不愛的問題,而是丈夫節儉的性格在這時候顯露出來,讓妻子沒有面子而已。
所以處理那些小缺點很重要,假如夫妻漠視彼此缺點,那些小缺點總有一天會累積成數,兌大獎離婚。
問:應該怎麼處理缺點呢?
蘇家宏:缺點很難處理,法律上也難以著手,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集多少缺點才會兌到大獎。其實夫妻吵架,起火點常常是小事情,只是情緒累積爆發,不想再看見對方,就會到律師事務所要辦離婚。
離不了婚就回家嘛?
婚姻官司打那麼久,其實離婚不容易。假如雙方都同意離婚,那事情很好解決,法官判離婚也沒有心理負擔,但是只要一方不同意離婚,法官就會詢問另一方為何離婚,另一方就會開始羅列那些日常生活的小缺點,譬如牙膏不從底部擠、如廁完不掀馬桶蓋、講話沒在聽……,法官一定心想這算哪門子離婚理由,頭頂很多問號。
這時候不但兌不到大獎,鬧到打官司又更撕裂,因為一般人對法律一知半解,認為打官司是天大的事,已經走到無法挽回的路上了,其實打官司只是找第三方評理的過程,不是什麼天大的事。如果大家能夠具備健康的法律知識,認知法律可以回頭,法律遊戲玩不下去就回頭找心理諮商師,修復家庭最重要了。
以「愛」讓步
溫小平:婚前不知道雙方個性差異大和相處時間多寡有很大關係,談戀愛通常只有約會,極少數情侶會沒有日夜的相伴,當然不知道對方有什麼問題。另外,我也提醒夫妻問題應該在生兒育女之前解決,譬如周末行程怎麼安排?有人喜歡宅在家,有人喜歡往外跑,我發現單就這個問題,夫妻就會產生許多爭議。
其實這都可以溝通協調,譬如輪流周末外出或在家休息,又或者久久規劃一次小旅行,因為想要維持幸福美好的婚姻關係,問題不在於誰讓誰,而是誰愛誰,為了對方調整自己也是在婚姻關係中彼此成長、成熟。
問:新婚夫妻經常想要改變對方,不想改變自己,但是改變一個人何其困難,不曉得心理學是怎麼看的?
改變需要大事件
樊雪春:改變不容易,但也不難,人通常經歷重大創傷之後很容易改變,改變需要一個足夠深刻到生命深層的大事件,譬如我們經常聽說某一個人大病一場,痊癒之後性格大轉變,原本龜毛、挑剔的個性變得溫和、惜福,因此心理學家說人不是不能改變,而是需要一種狀態。
如果你只是每天在對方耳邊叨唸如何如何,相當於狗吠火車,對方是不會有所改變的,但是有一天你倒下了,對方深刻體會到失去你的痛苦,這才會影響他做改變。因此改變需要一種特別的狀態,心理學形容這是一種類催眠的狀態,只有進入這種恍惚的狀態,人才會改變。
除此之外,改變必須建立在每天持續做的情況,譬如戒菸、運動,最辛苦的時間是第一個月,再來是前三個月,因為通常花一個月可以養成習慣,連續維持三個月就會固定,所以想要改變對方,一定要讓他連續三個月做你想要他改變的事情。
問:但是我們非要改變對方不可嗎?難道我們不能欣賞對方的不同嗎?有時候對方的改變也不如我們預期完美,請問溫小平老師覺得需要改變對方,還是嘗試接納對方?
溫小平:我認為因人而異,有些人善於妥協,有些人試圖改變,譬如我就是後者,我和上帝發誓在我嚥氣以前,我都要努力改變。若是有些事情不改變,不只是夫妻之間有問題,整個家庭也會受影響。
用溫柔改變對方
譬如我丈夫是個節儉的人,即使抹布已經又舊又髒又臭,他仍然堅持使用到千瘡百孔之後才換一條新的,就算我提前把舊抹布丟掉,他還是會把它撿起來,洗乾淨再繼續使用。
只要是無傷大雅的小缺點,其實可以自己想辦法彈性處理,但有些事情非改變不可,譬如金錢方面,有些太太購物頻道一打開,買得滿屋子都是大箱小箱,有可能她是不自覺的行動,因為看見很多人都在競購,她也想要買,這就必須要阻止。
問:蘇律師認為改變應該怎麼做呢?
權衡改變代價
蘇家宏:首先必須知道什麼可以改變,什麼不可以改變。其實每個人都有可以改變與不可改變的部份,就像談案件的時候肯定不能說謊,因為白紙黑字都記錄得很清楚,說謊明顯行不通。
有些事情可以改變,譬如夫妻飲食問題,一方喜歡吃稀飯,一方不喜歡,這就可以溝通協調,嘗試改變。至於如果已經嫁或娶才在想當初決定是不是不好,或者小孩出生之後才思考不要小孩,這些都是無法改變的事情,就不用多想了,也不用太執著抱怨。
但是改變也需要看對方是否同意配合,假如對方不肯,就必須衡量為了這個改變,可能必須付出什麼代價,譬如吵架或婚姻關係破裂。
這些都沒有標準答案,但是鼓勵大家多思考能否承擔改變的代價,如果不能,那選擇維持現狀比較好。
問:有時候改變對方一個小缺點,其它方面也跟著受影響,心理學應該有這方面的理論?
取代法比拿去法好
樊雪春:有的!這就是系統觀,牽一髮而動全身。心理學講究尊重系統觀,改變的時候盡量用取代法,而非拿去法,譬如你想要對方戒菸,心理學思考得是如何取代,如果對方因為抽菸而感到放鬆,就去尋找另外一種放鬆方式,取代抽菸這件事。如果你直接告訴對方不要抽菸,那他有可能改成酗酒,這樣更不好。
但是如小平姐所述,改變必須看事情大小,有些事情無傷大雅,有些事情影響甚鉅,也像蘇律師所說,改變需要溝通協調,如同辦案需要觀察對方心理狀況,達成協議。
問:《聖經》談到上帝的愛可以使人改變,如果你愛對方,對方自然而然願意為你改變、為你妥協。如果你不喜歡對方某個行為,說不定以愛勸之,對方反而心甘情願為你改變。
生活品質更重要
蘇家宏:我認為不要把焦點放在形式,應該重視未來生活,怎麼樣過得更好才是最重要的。
主持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有時候我們需要包容、接納對方的差異性,如果真的遇到非改不可的狀況,則需要智慧與技巧,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愛,因為愛能夠遮掩許多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