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她是我適合結婚的對象嗎? (20160509 三角談愛-溫小平、樊雪春、蘇家宏)

醒報編輯部 2016/05/09 11:25 點閱 1771 次
適合結婚的對象沒有固定的標準,沒有絲毫勉強、不存報復心態,冷靜評估彼此的狀態,就能有美滿的婚姻。(photo by 網路截圖)
適合結婚的對象沒有固定的標準,沒有絲毫勉強、不存報復心態,冷靜評估彼此的狀態,就能有美滿的婚姻。(photo by 網路截圖)

主持人:林意玲 (台灣醒報社長)
與談人:溫小平 (資深作家)
    蘇家宏 (著名律師)
樊雪春 (心理諮商教授)
記錄整理:柯廷樺、謝宜帆、林亭妤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我們今天的主題是:如何知道這個人是不是我們適合結婚的對象?戀愛和結婚不同,一旦決定要結婚,就代表著把終身託付給眼前的這位對象。

還記得我和我先生從交往, 走到法院公證處門口,我突然停步問自己是不是真的要嫁給他?於是我向他提出建議,希望兩人能再回去想想,是不是真的要結為終身伴侶。

結果我們那天真的各自回去思考,最後還是確定要一同走向婚姻這條路。我認為能夠有這樣的反思,可以幫助自己重新確認是不是決心要接納這個人和與他共度一生,這樣的決定是需要很多的思考的。

請問溫小平老師,您認為這樣的題目有什麼樣的重要性?

婚前給自己時間思考

溫小平:我常從新聞報導看到有些人因著戀愛而結婚,但往往結婚沒多久,婚姻就遇到一些狀況,甚至不幸以離婚收場。這些人在結婚前是否真的都想清楚了呢?

我們知道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想清楚,但至少我們不要帶著勉強、報復的心態,或是沒想清楚就結婚。當然也不要過於美化婚姻,例如我在結婚前, 曾想說結婚後我要如同電影情節般端著早餐到床前給先生享用,不過到現在還未曾實現。

除此之外,因為看到藝人吳奇隆和劉詩詩結婚的消息,又讓我再次想到這個主題。

我相信大家都很羨慕他們的婚姻,他們兩人因為拍戲結緣, 雖然有著相當大的年齡差距。但我認為他們在婚前約定暫時分開3 個月,是幫助他們確認彼此心意的關鍵,特別是男方曾有過一段婚姻,所以他的態度變得更謹慎。

在過去的社會,雙方訂婚能夠有一段緩衝的時間,幫助彼此再去思考和預備,不過現在年輕人好像已經沒有這段時間了, 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每個人結婚前都能夠有一段冷靜的時間。

問:請教樊老師,當我們談到結婚對象,除了外表以外,有什麼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呢?什麼樣的人才適合結婚?我們常說的適婚年齡,是不是代表著一定年齡的人比較適合結婚?不論是你覺得和對方相處很自在或是你們深愛著對方,有沒有什麼特質是一旦進入婚姻後必不可少的?

樊雪春:在戀愛期間,雙方會比較在意對方的外在條件、出去玩時在哪間餐廳用餐,或是在他人眼中看起來是否登對等問題, 但是到了結婚就只剩下一個重點,那就是選擇一位要住在一起的人。如果是即將要住在一起的人,生活習慣就變成需要考慮的一個重點。

例如,女朋友出門的時候戴著很漂亮的假睫毛,但你可能無法接受她回到家時隨手放置假睫毛,這就是生活習慣的不同。生活習慣也包含了用錢的方式、居住地的偏好、教育孩子的方式, 這些隱藏在習慣背後的,就是雙方的價值觀。所以在結婚時,建議將對方設想成你的室友和旅伴。

契合的價值觀很重要

我們常說如果要使一對情侶分手,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們一起去旅行。在旅行當中,相處的時間變得較長,也會遇到很多的問題。在結束一天的旅行,回到旅館休息時,雙方還有能力扶持、包容彼此,欣賞對方。這樣成功的生活經驗就是婚姻的基礎。

問:請教蘇律師,當我們提到結婚對象要考慮的特質時,談到彼此生活的協調性,社會因此流行起「試婚」的想法,然而試婚結束以後,卻也有人因為失去好奇心、新鮮感而選擇分手。

蘇家宏:沒錯!因此我認為試婚不是一個好方法。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雙方在結婚前可以透過法律的概念去了解對方的想法, 而現實中,婚姻也是一個法律制度,像是在婚姻當中,誰需要撫養誰?婚後的財產如何分配?由誰負責支出家庭生活費?如果婚前沒有溝通好這些問題,將來在婚姻中很容易為此發生爭執。

以我的例子來說,雖然法律上認定雙方依照經濟能力負擔撫養責任和義務,但我和我太太的共識卻是由男方負責工作養家,女方留在家裡照顧家庭,當兩個人法律概念相同才不會容易產生爭執。

問:所以在決定和對方結婚之前,會遇到許多的事情需要討論,和獲得共識的地方?

蘇家宏:是的!但我們也不需要直接和對方討論你認不認定法律上所規定的事情,而是可以透過法律的概念去了解雙方生活上的想法,我認為以可能遇到最糟的情況去思考,可以幫助對方更了解彼此。

以法律概念先交往

問:蘇律師剛剛提到在法律上要做好自我保護,雖然有點傷感情,而且如果在兩人你儂我儂的時候談到法律,我想應該就不會結婚了?

蘇家宏:其實應該這麼說, 要先設想最糟的狀況,才有辦法過最好的生活。這些都可以說是假設題,通常也不會發生,可是回到問題,要找最適合結婚的對象,萬一今天你要和對方打官司的時候,你會碰到怎麼樣的狀況?

當你全盤想過後,你認為自己不會和對方走到那樣的局面,倘若真的打官司也有贏面,那這樣就可以考慮跟這個人結婚了。這是律師常常說的,寧可在前面花時間找律師,也不要花時間在後面打官司。

就像我剛提到的,家庭生活費是要由誰來支出?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間有沒有通財之義?比如說,有個女孩子很有錢,家境不錯,她的想法是「我家有錢是我家的事」,喜歡這個男生是因為對方有才情,所以她會覺得每個人對於自己財產的認定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可是男生可能在婚前就會覺得, 我跟妳結婚就是為了...

問:我娶妳,就是因為妳家有錢?

應就財產分配做協議

蘇家宏:對,可能內心早有這樣的想法!所以在結婚就要去思考這個問題。假使今天要跟對方打官司,女生把錢都給對方的時候,對方會怎麼說?對方肯定會說:「你的錢是我的錢,我的錢還是我的錢。」男生就會 想盡辦法要撈走女生所有的積蓄,甚至是她家族的財產。果真如此,女孩子會開心嗎?她會覺得,男生應該要有骨氣,歸還所有屬於她的財產。這樣兩個人就會有很大的爭議。

法律上的規定是,雖然是夫妻關係,但是財產是屬於各自所有。若互相有借貸,是要返還的。這個法律概念,並不是所有人都懂。很多男生在還沒結婚前就會騙女生說,有通財之義, 「我要做生意,妳給我錢,以後還不都是妳的。」這句話表示什麼?男生沒有意思要還錢。所以要知道,原來男生並不想還錢。意識到這跟社會規定的法律概念不一樣的時候,就要注意這個問題。

溫小平:我打岔問一下,這樣夫妻之間還要寫借條嗎?

蘇家宏:原則上,夫妻間借貸寫借條是比較好。因為沒有寫借條,到時候打官司,對方可以說是你心甘情願送給他的。通常是這樣的狀況,因為律師常常碰到這樣的官司。或是,男生生意失敗,他會說投資本來就有賺有賠,女生的錢早就賠了。這都是我們時常聽到的藉口。所以若是發現對方有這樣說詞的時候,就是運用法律來篩選結婚的對象, 而不是跟他/她打官司。

再來,是親子關係。男女雙方要怎麼照顧孩子,這是要去思考的問題。法律上的規定是夫妻兩人共同照顧孩子,不是男女其中一方獨斷決定。可是當兩人的觀念不同的時候,就要注意了。

親子關係影響婚姻

假設第一個出生的是男孩,男方那邊以家裡習俗什麼的主張孩子要歸他,女方也要想到這個問題,在男生控制慾這麼強的情況下,未來走法律途徑,會有很慘的局面。所以,男女雙方在孩子的監護照顧這部分,是否具有共識,我覺得是很重要的。

問:關於小孩的問題,不只是男女雙方,還要看兩人的家長願不願意。有的時候,家長很反對?

蘇家宏:對!所以我們要從法律上的角度去看待問題。法律只是一個結構,讓妳/你去了解對方,而不是真的要和對方打官司。我還要講到保護令的問題, 如果這個人在婚前就會對你/妳動手的話,表示他/她是有暴力傾向的。因為在《家庭暴力防治法》裡面,預防的措施有一個保護令的篩選,就是危險、恐怖情人的調查表,你/妳可以就現況去勾選看看,像是這個人會有掐妳/你脖子的行為,或是對小朋友施展暴力的情況 ...

問:還有踢狗、虐待動物之類的?

蘇家宏:諸如此類,只要發現她/ 他有潛在暴力因子,甚至是她/ 他踢狗之後,回來跟妳/ 你道歉,這時就要注意到對方有潛藏的暴力性格。這項調查表格, 勾選的項目越多,意味著伴侶的暴力傾向越高。

問:聽到這裡,就覺得心裡有點發毛,到底要不要結婚呢?如果夫妻兩人真的把錢和撫養責任分得這麼清楚,那愛情可能也就沒有了。因為在愛情裡面,我們都會覺得應該是彼此互相退讓, 為對方著想,這樣才有結婚的基礎。如果還要簽婚前契約,我可能會覺得那乾脆就不要結婚會比較好。如果兩個人需要規範到這麼清楚的話,那我真的不知道婚姻的意義和價值是什麼了?

簽署契約保障權益

樊雪春:其實在心理學看來, 男女不簽婚前契約,多半是兩人在關係開始前都一無所有。因為沒有什麼好協議的。但是,當兩人都有了一定的財富後,站在心理學的角度,我會覺得婚前契約是滿重要的。

舉例來說,很多父母,在小孩結婚前都會買房將產權登記在孩子的名下,這也等於是婚前契約的一種形式。當男女雙方,其中一人有5 棟房子,另一人有10 棟房子,將要結婚的時候,這在法律上,若是沒有簽署夫妻財產分開的話,就會變成是財物共同計算。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美國影星,他們常常會簽婚前契約。為什麼?因為擁有的財物太多了!

問:像湯姆克魯斯,他跟他的前妻妮可基嫚。

樊雪春:他跟妮可基嫚是否有簽署婚前契約,我不清楚。可是他跟凱蒂荷姆絲是有簽署協議的。湯姆克魯斯就說,如果妳和我在一起超過10 年,妳就能得到多少財產,反之,可能就沒辦法得到相對應的財產。他們也是在思考,可以和這個人共結連理多長時間。所以我們的浪漫之愛什麼時候會消失?我覺得,婚前契約就是現實與理想兼顧的方式。

像是郭台銘,他再婚的時候就說,要把90% 的財產都交給信託處理,所以事實上只留10% 給妻子,可見這個妻子也是十分大氣的。不過,從另一方面來想,他的錢實在太多了。所以這牽扯到心理的狀態,就是資源。這個資源要怎麼分配?

如果不做這些分配的話,我們以郭台銘為例,如果他跟他太太結婚一年後,有個閃失的話, 他有一半的財產會變成是在他太太的名下。你想,如果你是郭台銘的家人,應該很難接受這樣的事。所以,我覺得婚前契約是牽扯到資源分配的問題,這會讓妳/你感到安全,在浪漫的時候也要兼顧現實。

問:我們在婚前把這些事情想清楚,是建築在假設人性是不可靠的,人心是會變的。這點可能聽眾朋友在決定結婚的時候聽到,可能會很難接受和另一半感情正好卻遭逢背叛,或是有天會為了這些事情爭吵、大打出手, 這也牽涉到自己和對方都會隨著時間而有所改變。要如何維持不變?或許真的要考慮婚前簽訂契約,可能會是一種保障。

結婚要想的事很多,每一件事都要想清楚,因為一失足成千古恨。請小平老師跟我們談一下, 在您心目中適合結婚的對象標準是什麼?

適合與否沒有標準

溫小平:現在的婚姻組合和過去不同,再加上現代的步調、變化都非常快速,過去可能覺得這個人真的是可以廝守終生的,但現在誘惑多、變化又大,而且現代人結婚年齡普遍比較晚。

比如年紀3、40 歲,個性基本上都已經定型了,比較難作一些調整和改變,所以結婚後雙方會產生很多碰撞,越是這樣就越是要在婚前想清楚,尤其我比較害怕的是有一種婚姻,帶著勉強心態,譬如說年齡到了、或是你戀愛8 年的人結婚了,你不甘心所以要搶在對方之前結婚、或者迫於雙親的壓力等等。

至於選擇最適合的結婚對象, 因人而異,絕對沒有標準答案, 因為每個人在乎的都不同。像我可能比較在乎這個人跟我的嗜好是否相符,可否跟我談任何主題;有的人可能在乎對方可不可以給他/她安全感;有的人則在乎對方個性或家庭背景、社會地位,每個人不一樣。

我很贊成吳奇隆、劉詩詩那樣,分開3 個月。在這3 個月期間,各自要做好功課,好好去想,這個人的優缺點、這個人和我相同相異的地方有哪些、這個人真的要和我走一輩子的時候, 有沒有可能走得長長久久?

我覺得如果沒有一個你最在乎的部分去支撐,雙方很難走得長長久久。隨便舉個例子,我跟我先生每天相見就覺得彼此落差怎麼那麼大,那為什麼還能走在一起?是因為我們覺得彼此「能聊」,比如我們的政治理念幾乎完全一致。所以你會發現至少你們在生活中還是有個交集的部分。

問:沒錯!聽到溫小平老師的想法,讓我想到一件事,兩個人未來發展的地方是否一樣?比如說他/ 她很想去大陸,但你/ 妳不想去;或是他/ 她未來想去美國讀書,但你/ 妳不想離開熟悉的台灣,那這樣就很難結婚了, 因為兩人會因此分隔兩地?我發現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我跟我老公的婚姻中,全都是因為他禮讓我,我想去哪他就得去,但這樣他一定也不開心啊, 因為他想去的地方我都不想去。所以這就牽扯到這個人適不適合當你的結婚對象,這不只是他/ 她愛不愛你/ 妳、談不談得來、有沒有默契、金錢觀合不合的問題,到最後是住哪裡兩人合不合啊?分隔兩地的婚姻還叫婚姻嗎?有沒有這個問題?各位。

溫小平:當然有!

樊雪春:我覺得分隔兩地的問題,在結婚前就會浮現,比較重要的是兩個人如何協調。我看過很多夫妻在要不要生孩子這部份產生問題,想生孩子的一方認為結婚後自然而然就會有,沒想到不想生的一方一直在避孕,因此變成一個衝突點。

就心理學來看,這是意志的問題。如果有一方意志較強、而另一方願意配合,那就沒問題;通常我們看到比較好的婚姻都是這樣,有一個人比較有意見主張, 另一人偏向什麼都能接受、配合的個性。

婚姻要有協調性

很有趣的是,現代婚姻會看到比如說廚房歸太太管,客廳歸先生管,亦即廚房這塊地先生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客廳反之。所以分工的方式、某些領域全權交給一個人做決定,另一個人只有建議權並盡量配合,那這樣婚姻就會走得比較順利。

就是將家庭的事項分類,比如子女教養以先生的方法為主,要搬家、居家佈置以太太為主,為主的那個人有最終的決定權,並且負起責任。

問:這好像也是一種民主社會的概念。請教蘇律師,在結婚之前是不是某種程度也要妥協?因為態度那麼強硬的話,乾脆單身算了。

蘇家宏:對!一定要妥協, 而且一定要想好未來打官司的情況,至少你要有一半打贏的機會嘛,這不是開玩笑的。像剛剛提到的相隔兩地,我們可以舉兩個例子,第一個是如果先生在台灣有了小三,通姦罪是要坐牢的, 但大陸沒有通姦坐牢的問題。所以法律的差異對自己個人的保障也有差異。

第二個是假如女孩子堅持要去美國、加拿大,男孩子堅決留在台灣,若是牽扯到家暴問題, 加拿大、美國,是將家暴問題看得很嚴重的國家,只要吵架警察就會立即過來嚴厲制止,但台灣呢?通常警察到訪只有勸導幾句而已。

多從法律層面考量

所以在決定要住哪裡前,都還要思考當地的法律。回到最根本的問題,在選擇適合的結婚對象時,我不是要大家日後在婚姻遇到問題就非要打官司,而是從法律的每個層面思考一下,如果兩人結婚後有可能打官司,要考慮清楚是不是乾脆不要結婚;若是覺得兩人結婚發現好像不太會有鬧到法庭的局面,那就可以稍微放心了。

問:談到現在,會不會讓人嚇到,覺得有這麼多事情要注意, 結婚好麻煩?能不能請各位各講一句鼓勵大家結婚的話,要不然大家一想到結婚就頭疼,擔心 結婚前相敬如賓,結婚後就撕破臉了。

蘇家宏:結婚是何等美好的一件事,從符合法律的最低限度來看,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結婚是沒問題的。

樊雪春:結婚可以為人生帶來很大的安全感、滿足感、彼此分享的感覺,在這些現實基礎上經營,就會有很棒的婚姻生活。

溫小平:愛情是一輩子的學習,婚姻也是一輩子的學習,如果我們能抱持謙虛的態度,相信不管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主持人:好!謝謝3 位專家學者跟我們分享這麼浪漫的話題, 什麼樣的人是適合你結婚的對象?婚前睜大兩隻眼,婚後半閉一隻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