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Airbnb法規鬆綁? 交通部提質疑

張智鈞 2016/05/19 15:42 點閱 11585 次
共享經濟的概念日益普及,但如Uber及Airbnb在台灣的實踐都有違法之虞。(photo by: YouTube影片截圖)
共享經濟的概念日益普及,但如Uber及Airbnb在台灣的實踐都有違法之虞。(photo by: YouTube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張智鈞台北報導】「行政機關只是在既有現存的經濟模式下,去改變業者的服務模式而已。」文化法律系副教授周佳宥19日在「共享經濟在台灣」公聽會上批評政府的法規仍太過僵固。交通部則回應,國內類似的服務平台與業者都能遵守現行法律提供服務,現行法律也有空間將Uber和Airbnb納入其中,無需修改法規。

針對Uber爭議,交通部路政司責任技正胡迪琦表示,政府的立場從來沒有阻止創新,否則市面上就看不到台灣大車隊的叫車平台,也看不到格上、和運租車所提供的APP。但Uber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他們不想承擔營業責任,台灣明明有一套遊戲規則可以讓Uber合法進入市場,但Uber卻不像其他業者一樣遵守法律。

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梁郭國副組長也說,Uber的契約非常不保障消費者,不會就第三方提供的服務質量、適用性、安全性或服務能力作出任何擔保。意即若今天乘車過程發生意外,Uber將不負責,而是司機和乘客須自行進入民事訴訟,消費者得不到任何保障。

而另外一種共享經濟型態Airbnb,在台灣也面臨相同的問題。交通部觀光局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劉士銘主任表示,Airbnb的模式類似日租套房,而政府針對日租套房的方針是輔導業者取得旅館登記證,以確保其居住安全。況且Airbnb常打著「體驗在地文化」的口號招攬旅客,但實際上屋主往往不與遊客同住,遊客根本無從體驗在地文化。

路政司胡技正也補充,共享經濟的概念應該是活用既有的資源,但現行看到很多業者是購買一棟房子來做分租,這樣還符合共享經濟的概念嗎?再者既然他們是日租套房的業者,那是不是就應該以現行的法規去規範,而非試圖透過修改來為他們解套。

「台灣過去有很多的攤販,如今都在政府的輔導下轉型為觀光夜市。」北科大智財所助理教授江雅綺期許政府應該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避免這些新興業者繼續以地下經濟的型態,非法地存在於台灣社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