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出遊 租車前應拍照存證

許瑋哲 2016/02/22 17:23 點閱 8577 次
消基會22日舉辦「許一個平安出遊計畫」記者會。(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消基會22日舉辦「許一個平安出遊計畫」記者會。(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在國內租車,取用前應先就車身功能、效能及外觀逐一檢查,並拍照或錄影存證。消基會董事長陸雲22日提醒民眾租車前,應注意車身功能是否正常,發動引擎、雨刷及車燈等,及檢視行照是否與車牌號相同。消基會建議,最好一邊檢查時一邊拍照或錄影,還車時也務必取回身分證影本。

消基會22日舉辦「許一個平安出遊計畫」記者會,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委員高景崇表示,租車可分為一般小客車與機車,民眾應先上網查看政府單位公告的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內容,「有很多業者的契約並不是政府的版本,而是自家自訂的條款,民眾應拿公版條款逐項審閱,沒問題再簽約。」

「一般最常發生的狀況是車況問題。」高景崇表示,民眾租車前應先面對車頭,巡看引擎、保險桿、大燈、後行李箱及備胎是否充足。他強調,若發現有刮傷或凹痕,應拍照存證並註記於契約內,最後檢視行照是否與車牌號碼相同。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社長唐雲明表示,租賃定型化契約要看清楚,不明白就要詢問清楚!他強調,不論是日租、時租或月租等,都應把價格清楚地標示在契約上,若業者要收取訂金,也不得超過總租金的30%。

消基會表示,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個人資料保存問題,因簽約內容含有重要的個人資料,為避免不肖業者將個資當作人頭販賣,因此簽約時,消費者必須和業者約定個資的後續銷毀處理或返還,甚至在消費者所繳交的影本資料上必須要約定使用目的,如在影本空白壓線處寫明「僅限租車使用」等字語,以免不肖業者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