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和醫護、家屬聊生死 ACP助生命抉擇

黃譯萱 2016/02/02 12:21 點閱 14029 次
《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在立下預立醫療決定(AD)前,必須先經過醫護團隊、當事人、及家屬三方都在場的ACP諮商。(photo by YouTube影片截圖)
《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在立下預立醫療決定(AD)前,必須先經過醫護團隊、當事人、及家屬三方都在場的ACP諮商。(photo by YouTube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黃譯萱台北報導】你是否曾問過自己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因車禍失去心跳,是否願意讓醫護人員進行CPR急救?」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來協助當事人釐清自己的醫療決定,是《病人自主權利法》中相當重要的一環。過程中,醫護人員會進行全盤的衛教,讓當事人能釐清各別醫療行為的影響,進一步做出相關判斷。

醫、病、親三方在場

《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在立下預立醫療決定(AD)前,必須先經過醫護團隊、當事人、及家屬三方都在場的ACP諮商,讓病人和家屬都能全面地了解各種醫療措施,並充分與醫師討論接受與否的決定。曾接受過模擬ACP的立委楊玉欣表示,「整個內容非常細膩,包括某種情況下還可以接受什麼樣的安寧治療,藥物的作用等等。」

由於任何心智健全的完全行為能力人,都能透過ACP立下AD,因此ACP涵蓋範圍相當廣泛,不單是急救而已,包括是否使用抗生素、是否接受輸血等,必須讓病人都能詳細了解各種醫療行為對身體的作用。

法案推出,外界也擔心必須龐大的ACP工作會否造成醫師負擔,對此,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邱世哲認為,離法案實施還有3年,目前可多加強相關人員的訓練,不只讓醫生擔任這個工作,社工師、護理師都可以加入,但他也強調,「在這個時代醫師也必須瞭解『和病人、家屬溝通』也是醫療很重要的一環。」

釐清生命價值

「ACP最重要的是過程,最後白紙黑字寫下的AD只是結果。」邱世哲強調,ACP其實最重要的是在醫護及家屬的協助下,要讓病人有機會釐清自己的生命價值觀,綜合出對生命的判斷。

事實上,《病人自主權利法》還未通過,ACP的精神已經廣泛的使用在安寧醫療上,邀請病人、家屬和醫生一起對話,除了讓當事人了解治療行為的影響外,也讓家屬更有心理準備面對親人的告別。前立委楊玉欣說,透過三方會談,不僅能減少醫療爭議和糾紛,也希望能幫助當事人做到「4道人生」,分別是「道謝、道別、道歉、道愛。」

「曾經有一位阿嬤在會談的時候說,她走時想穿上媽媽親手縫製的禮服,還有另一位病患說,他想找一位30年前的豬肉攤老闆,因為『我去買肉時他都多分我一點,我想跟他道謝』,」楊玉欣認為,能夠協助病患圓滿地走完人生旅程,「這才是真正的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