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部長下台前 應訂旋轉門條款

黃捷 2016/02/01 19:00 點閱 10461 次
高教工會1日赴教育部再度為「私校門神」議題召開記者會。(photo by 黃捷/台灣醒報)
高教工會1日赴教育部再度為「私校門神」議題召開記者會。(photo by 黃捷/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針對教育官員退休後去私校當門神的問題,高教工會2月1日再度前往教育部,要求即將卸任的部長吳思華簽署承諾書,在下台前訂定旋轉門條款。對此,教育部回應,私校資源皆經教育部公平審核,絕無人情關說之虞。曾任教育部顧問的周逸衡教授受訪時說,教育官員兼具學術及教育經驗,退休後任職私校並無不妥,唯校長一職恐社會觀感不佳。

高教工會1日赴教育部再度為「私校門神」議題召開記者會。高教工會點名去20年來教育部4名部長、11名次長、8名司長與8名主秘等官員,在離職後到私校擔任校長、董事或講座教授,不僅坐領雙薪,又動用自己的人脈關係為私校拿研究計劃、獲取教育資源。

高教工會批評,門神問題從2013年蔣偉寧時代,就曾聲明要改革,但最後仍無疾而終。雖現任吳思華部長也明確表達過「支持修法訂出教育的旋轉門條款」,但高教工會擔心吳的承諾僅是空口言,根本無心改革。

現場,高教工會也演出「部長將下台、思華除三害」的行動劇,以「周處除三害」的故事「提醒」吳思華部長,要求他在卸任前,能夠除掉「教育部現任官員」、「當前的私校門神」、「思華自己」三害,籲其帶頭簽署「離職後不至私校任職承諾書」,以作為當前主祕、次長、司長、處長等高官的好榜樣。

對於高教工會的抗議,教育部澄清,教育部對於競爭型計畫均訂有嚴謹且客觀的審核機制,過程謹守利益迴避原則,絕無偏袒特定私校之情形;另外,因私校不屬於營利事業,故並未限制公務人員離退後至私校任職,惟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已訂有利益迴避機制,待立法完成後,即適用該法。

高雄醫學大學講座教授周逸衡表示,教育官員多具博士學位,且了解教育,退休後任職私校並無不妥,唯校長一職,恐有球員兼裁判之嫌,社會觀感不佳,勸教育官員自律、避嫌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