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訂《溫減法》 國際肯定我努力

張振鴻 2015/06/29 18:23 點閱 10046 次
環保署主辦的氣候變遷國際研討會上,包括歐洲經貿辦事處副處長婁薇琦(左下1)及英國在台辦處處長辛格曼(右下1)都恭賀台灣通過《溫減法》,認為這是台灣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里程碑。(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環保署主辦的氣候變遷國際研討會上,包括歐洲經貿辦事處副處長婁薇琦(左下1)及英國在台辦處處長辛格曼(右下1)都恭賀台灣通過《溫減法》,認為這是台灣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里程碑。(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台灣於本月15日通過《溫減法》,國際間稱讚具有里程碑意義。歐洲經貿辦事處副處長婁薇琦29日在演講中讚美,《溫減法》通過象徵台灣具有面對氣候變遷的決心,並提升台灣本身的因應能力。英國在台辦處處長辛格曼也表示,相當肯定台灣一同為全球調降溫室氣體排放所做出的努力。

【溫減法意義重大】
由環保署主辦於29、30日的「氣候變遷國際研討會」上,邀請到全球環境基金、國際排放交易協會、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協會共同參與,希望能給予台灣為因應溫室氣體減排的建議,並進行學術交流。

「氣候變遷是跨國界、影響遠大的。」外交部次長高振群表示,相信台灣有決心與世界各國共同面對。辛格曼對於台灣日前通過《溫減法》表達祝賀,並認為,這是個相當重要的里程碑。婁薇琦則說,希望台灣未來能就碳減排的國家自訂貢獻量,可以訂出更積極的目標。

【應考慮區域碳交易】
國際排放交易協會執行長佛里斯特指出,以聯合國或歐盟為首的國際性組織,內部都有相關的碳排放量管控與碳交易機制辦法。但他舉聯合國為例,在討論過程中涉及多邊協商,以台灣的國際情勢較難以參與。

因此佛里斯特舉例,日本的「聯合抵換額度機制」,採以區域性的多邊協定,和12國簽署合作關係,另外,美國加州與加拿大魁北克的地方政府交易機制,透過民間公司的平台,進行雙方碳交易或抵消的作法。佛里斯特建議,台灣應先將量測單位與國際標準統一,並從法律面制定減排目標,方可在區域上進行合作。

【訂定國內減碳目標】
環保署溫減管理室執行秘書簡慧貞表示,政府已逐步制定各縣市及產業訂出不同的減碳目標與責任,且定期檢視,再參考全球會議討論的後續情勢,調整我國減量目標。簡慧貞指出,其他相關碳排放的交易與抵銷額度也正在研擬中,希望先有全國性的目標後,再以此為基礎,作為和全球性或區域性組織的交易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