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綜合報導】政院14日公布房地合一稅最新版,除了分級稅率的修正外,與現行制度相比,新制實施後平均徵額將普遍提高,而奢侈稅因功能已併入房地合一稅,未來也將在新制實施下廢除。自住用戶獲利400萬元的免稅條款是否適用全台各區不同的地價,則有待評估,但相對於舊制,提高稅收以及抑制外資炒房的目的可見一斑。
民國98年,贈遺稅修訂改為10%的低稅率後,鮭魚返鄉,大量資金流回台灣,促成股市以及房市的蓬勃發展,但過度的熱錢以及資金氾濫,導至房價節節攀高,民怨四起,而住屋正義的議題下,燃起了以往如奢侈稅,以及現在的房地合一稅等改革方案。
對於房地合一稅,學者多數表示認同大方向的規畫,僅對分級課稅的細節認為能再改善。而建設業者以及代書則認為,不應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當初的起源是贈遺稅及稅率偏低的問題,而現今創造出的房地合一稅僅會傷害骨幹體質,揠苗助長。但房仲與普遍投資客卻認為,對於自住用戶影響不大,影響最大的應該是投資客以及豪宅客群。
新舊制短期炒作試算比較(1年以內):
註:假設小王1年內買賣獲利1000萬,土增稅為100萬元,額外支出為150萬元,房地比為3比7,所得稅率45%來計算。小王在購屋1年以內售出,依舊制,一共課徵101.25萬,而新制課徵的282.5萬元較舊制多了181.25萬元。(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