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用氯氣做化武 IS罪加一等

方家敏 2015/03/15 19:44 點閱 3548 次
高濃度的化學武器曾在兩伊戰爭和敘利亞內戰中被頻繁使用。(photo by 維基百科)
高濃度的化學武器曾在兩伊戰爭和敘利亞內戰中被頻繁使用。(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身受伊斯蘭國(IS)侵擾的伊拉克庫德族當局14日指控IS使用氯氣做為攻擊武器,違反國際公約。除了今年一月發生的自殺炸彈攻擊,過去IS也曾多次使用氯氣製作土製炸彈,甚至曾駕駛整台氯罐車進行自殺攻擊,殺傷力驚人。遭氯氣攻擊嚴重可導致肺部灼燒、窒息而死,於1997年的化武公約已被禁用。

【氯氣攻擊庫德族】
《今日俄國》指出,今年一月底,IS在一條連接伊拉克第二大城摩蘇爾和敘利亞邊境的公路上發動自殺式炸彈攻擊,雖然除了兇嫌外無他人死亡,但當場有10多名庫德族戰士感到頭暈眼花,並有嘔吐現象。經採樣土壤與衣物樣本後交由獨立實驗室化驗分析,結果顯示氯氣含量超標,已達化學武器濃度。

庫德斯坦區域安全委員會14日提出這項指控,聲明中還指出,庫德族戰士在事後也發現自殺炸彈卡車內遺留有約20個毒氣罐。而伊拉克和敘利亞多個地區之前就已傳出,IS在製作土製炸彈時使用氯氣;近日IS在提克里特的戰事也被庫德族指控曾傳出疑似化武的大量「橘色煙霧」。

【公約規範】
氯氣在一次世界大戰被用作化武,直到1997年的《禁止化武公約》(CWC)才被正式禁用。該公約是第一個全面禁止,且徹底銷毀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公約,目前全球190國都已加入,未簽署國為安哥拉、埃及、北韓、索馬利亞、南蘇丹;以色列與緬甸已簽屬公約但議會尚未批准。

公約中主要規定受控制的化武分為3類,第一類物質可用於研究、醫療、製藥與化武防禦測試,每年製造100克以上就必須向反化武組織(OPCW)登記,這些物質包含芥子氣和神經毒劑。二類物質則可合法予小規模民用,如硫二甘醇。三類物質可大規模民用,如可用於製造芥子氣的三乙醇胺。

【庫德族說法待證實】
氯氣彈被認為是「窒息劑」,爆炸時生物若被煙霧籠罩,吸入高密度氯氣後,會造成肺部灼燒,人體的危害遠不及傷害人神經系統的毒氣彈。儘管氯氣這種工業廣泛用到的氣體實際上並非被禁用的物質,不過《公約》規定,禁止將之當做武器使用。

OPCW表示,目前還未能證實庫德族當局的說法,且還未受伊拉克委託進行調查。但該組織去年曾在敘利亞發現,當時阿薩德政府就有在內戰中使用化武之嫌。去年IS也不斷在占領區的當地拉攏化學專家為其製作化學武器。

延伸閱讀:http://rt.com/news/240817-kurds-chlorine-chemical-isis/ 報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