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何處去? 擬丟至無人島

方家敏 2014/04/30 17:37 點閱 6403 次
儲存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因儲存桶銹蝕,有輻射外洩之虞。 (photo by 原能會)
儲存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因儲存桶銹蝕,有輻射外洩之虞。 (photo by 原能會)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冷卻池爆量,高、低階核廢料無處放釀汙染。核電帶來了低電價,卻也造成輻射外洩的疑慮與核廢料的汙染。專家指出,目前低階核廢料都存放在核電廠倉庫與蘭嶼儲存場,但高階核廢料所存放的冷卻池已經爆滿,若沒有即時移到乾式儲存槽,將面臨核電廠提早除役的風險。台電目前考慮未來的最終處置地點將選定無人島,建置高、低階廢料共構的設施。

核工專家賀立維指出,核廢料從核分裂的瞬間就已經產生,並非核電廠運轉後才遺留。以核一廠一號機而言,一共裝填了8.2萬公斤的鈾燃料,目前共產生約2870束用過的燃料棒,約分裂5740公斤的鈾235。全台3座已運轉的核電廠,目前約有15715束用過的燃料棒,分裂31430公斤的鈾235,相當於3萬多顆原子彈所產生的輻射核種。

【核廢料爆量無處放】
賀立維進一步表示,3座核電廠每年用過的燃料約有150噸,低、中、高階核廢料每年約產生1.5萬桶,3座核電廠除役時,全台將有4500噸用過的燃料、共45萬桶低、中、高階的核廢料。若再加上除役時所產生的廢料,總計將有9千噸高階燃料,低、中、高階核廢料也高達90萬桶,是目前蘭嶼儲存場容量的9倍。

根據台灣環保聯盟指出,我國高強度的核廢料目前正存放在核一、二、三廠內的燃料棒儲存水池,但這只是暫時存放且已經爆滿。而低強度的核廢料不代表低危險性,1980年原能會與台電在蘭嶼以興建魚罐頭工廠為名,打造核廢料儲存場,事後發生儲存桶銹蝕、有輻射外洩之虞;1982年核一廠將放射性廢棄物棄置於石門鄉垃圾場,導致垃圾受放射性汙染。

【比照國外經驗存放】
經濟部表示,全世界已有80多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安全運作中,其內容物為零組件、殘渣、廢液、衣物等,技術上均採「多重障壁」的概念來處至低放射性廢棄物,使其與人類生活圈隔絕。透過將廢料體積縮小、固化、運輸、與最終處置,將核廢料放入滲水性低、吸附性高的空間中,並避開地下水層,將其封存。目前暫存在核電廠的廢棄物倉庫與蘭嶼儲存場。

台灣的高階核廢料目前仍儲存在各核電廠的燃料冷卻池中,經過冷卻後,再取出放置於乾式儲存場。台電表示,由於核一、二廠的運轉執照為40年,其廠內的濕式儲存容量以不足以容納運轉40年所退出過的核子燃料,因此規畫於民國144年以前都將高階核廢料儲存在乾式儲存設施,未來再進行最終處置。

【無人島最終處置】
任職於核電安全風險管理顧問公司的林超曾撰文指出,乾式儲存的設計是把用過的燃料棒放入密封的不鏽鋼金屬容器,再注入混凝土,保持空氣自然對流溝道。且乾式儲存的容器可以設計至100年以上,並定期更換包裝容器,基本上儲存期可以無限延長,最終儲存場的地點選定並不迫切。但目前核一廠的乾式儲存場因與新北市核發的水土保持計畫不符,至今仍無法啟用。

宜蘭人文基金會董事長陳錫南日前提出「無人島最終處置」的構想,並與台電副總經理陳布燦研商後達成共識。目前的構想是,在無人島上建置高、低階核廢料中期共構設施,並在海床底下數百公尺挖掘高階核廢料深層地質最終處置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