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畫法替財團解套 恐毀自然美景

方家敏 2013/10/01 20:00 點閱 3198 次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在記者會上用Google Earth秀出現在遭到破壞的地區。 (Photo by 方家敏/台灣醒報)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在記者會上用Google Earth秀出現在遭到破壞的地區。 (Photo by 方家敏/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台灣的自然美景未來恐將私有化、財團化!」針對內政部日前上網公告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大幅放寬許多開發限制,立委劉建國1日在記者會上批評,內政部長李鴻源身為水利專家,卻放寬規定,讓財團進駐集水區;環團也質疑,該法案是為了替財團解套,不僅簡化環評,連開發許可申請也只須縣市政府同意,恐將造成「國在山河破」的慘況。

1日上午內政部營建署與原民會等相關單位也作出回應,表示會再呈報環團提供的意見給長官,再行修正。並將於本月15日起,在北、中、南、東各舉辦一場公聽會,讓民眾與各地方政府都能了解法案實施內容。

為了解決近年來的風災、土石流等種種重大災害,《國土計畫法》自民國99年就開始制訂,各環保團體都寄望該法案能畫設土地保留區,減緩開發所帶來的生態衝擊。雖然《國土計劃法草案》已多次送進立法院,但離三讀通過仍遙遙無期。今年8月內政部又提出《全國區域計畫草案》,9月初正式公告上網,欲取代《國土計畫法》。

雖然兩法表面上意義相似,以國土保育、永續海岸、農地保護與糧食安全為設立基準,但政大教授徐世榮指出,此法的真正目的是在於「建立計畫指導使用機制」以及「簡化審議流程」。如此一來,以後有哪個地區要開發或進行都市計畫,只需要縣市政府同意,環評過程與開發許可申請流程就可大幅簡化。

環保團體認為,此計畫草案在法律位階上並不優於《國土計畫法》,應盡快讓《國土計畫法》完成三讀。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全國區域計畫法》將「限制開發區」改為「環境敏感區」,只要開發單位提出廢水與廢棄物的回收處理承諾即允許開發。相較於《國土計畫法》中的「限制開發」規定,《全國區域計畫法》等於是幫開發單位大開方便之門。

屏東環境聯盟發言人陳玲瑤表示,一旦區域計畫法草案公告施行,屏東數個被財團覬覦的生態區將不再限制開發,即便地處地震帶也能進行建設,讓規避環評、非法營業14年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就地合法;也讓緊臨龍鑾潭國家重要濕地遭「永豐棧開發案」破壞,濕地受到汙染,自然美景私有化,民眾未來恐無法再享受當地的自然風光。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在記者會上用Google Earth秀出現在遭到破壞的地區,其中濁水溪、中部廬山地區、以及集集攔河堰等都有嚴重土石崩落、淤積等現象。他擔心,若《全國區域計畫法》將限制放寬,讓開發單位進駐,恐會讓水庫死亡,農地、山坡地、集水區等在風災來臨時也會嚴重受創。

「魔鬼就藏在細節裡。」立委劉建國說,內政部長李鴻源本身是水利專家,卻放任這種破壞國土的法案進行,將許多矛盾、與他法牴觸的條文放進法案,讓開發單位得以鑽法律漏洞。他呼籲,內政部應先召開行政聽證會;立委田秋堇也說,環保署也應進行政策環評,回應各界質疑。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在記者會上用Google Earth秀出現在遭到破壞的地區。
(Photo by 方家敏/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