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世代用網路 重隱私不重智財

杜胤廣 2014/04/15 17:29 點閱 2633 次
台灣青少年兒童對個人隱私的觀念,高於對數位智財權的重視,而持有智慧型手機的青少兒比未持有者,更注重個人隱私,卻忽略他人的智慧財產權。(Photo by toodlepip on Flickr–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青少年兒童對個人隱私的觀念,高於對數位智財權的重視,而持有智慧型手機的青少兒比未持有者,更注重個人隱私,卻忽略他人的智慧財產權。(Photo by toodlepip on Flickr–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青少兒對個人隱私的觀念,高於對數位智財權的重視。白絲帶關懷協會與台灣大哥大基金會15日公布青少兒社群網路、數位智財權與個人隱私的調查結果。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黃葳威認為,如何教育學生成為「內容生產者」,以提升網路公民觀念,自我創作,才是解決之道。

白絲帶關懷協會與台灣大哥大基金會針對全國22個縣市、國小3年級至高中2年級8至16歲的青少兒,在網路社群、數位智財權與個人隱私方面進行調查,共發出1萬4千份問卷,採隨機抽樣,共抽取56間國小、37間國中、41間高中職進行問卷。

【重自身輕他人】
調查結果指出,在行動上網的時代中,青少兒使用社群網站分享資訊蔚為風潮,學生們對於「網路上的任何資料可任意複製使用,且需註明出處」的問題,有70%的學生表示同意,但有83%的學生同意「不要在網路上給別人自己的個資」,顯示青少兒對個人隱私的觀念,高於對數位智財權的重視,且女學生較男學生更重視數位智財權及個人隱私。

調查進一步發現,平板電腦與智慧型手機的使用頻率已高達90%,而持有智慧型手機的青少兒比未持有者更注重個人隱私,反之,未持有智慧型手機的青少兒則較重視數位智財權;至於上網頻率越高的青少兒,也越注重數位智財權及個人隱私,但上網時間越長的青少兒,相對較缺乏數位智財權及個人隱私的觀念。

【自己成內容生產者】
「教育學生如何使用數位產品,成為一種創作工具才是提升觀念之道。」政大傳播學院黃葳威教授表示,數位科技載具的持續成長已無法辦法,但要改變的是「使用行為」,讓學生可以利用數位科技去記錄一些「美好的事物」,而不是持續「轉貼」他人的東西,使自己成為「內容生產者」才是提升觀念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