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公約 民團推訂為國內法

杜胤廣 2013/11/20 16:02 點閱 3060 次
朝野立委王育敏與蕭美琴共同於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預計明年12月將完成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之修訂。
朝野立委王育敏與蕭美琴共同於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預計明年12月將完成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之修訂。

台灣的孩子正活在暴力威脅中!立委王育敏與蕭美琴共同於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近年來攜子自殺、食品安危、受虐等社會事件頻傳,呼籲政府與社會重視兒童人權,制定國內「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與國際接軌,預計明年12月將完成施行法之修訂。

《兒童權利公約》於1989年的聯合國會議上通過,為保障18歲以下青少年與兒童的生存發展權利,免於剝削、虐待或其他不良影響,同時確保兒童有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交生活。藉著兒童權利公約的訂定,讓全世界兒童皆獲得保障。

「推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行動聯盟」結合13家兒少福利、人權等基金會,長期關注國際兒童人權的問題,「2008年至今,至少91位兒童因家庭問題命喪黃泉,攜子自殺更是近年來常見的虐兒類型。」兒福聯盟執行祕書黃韻璇指出,許多家長仍認為孩子只是家庭的附屬品,完全剝奪了兒童的「生存權」,而我們卻無法用兒童權利公約對家庭進行宣導。

除攜子自殺事件頻傳外,根據衛福部統計,2013年上半年就有8493位孩子受虐,不當管教與家暴致死的案例也層出不窮。家扶基金會主任魏季李認為,政府除了介入家庭,阻止受虐事件發生外,也要讓國內家長了解兒童人權的觀念,希望透過制訂法案,未來可結合教育與當地社福機構,來改善兒童人權教育的文化。

「今年5月至今,台灣社會至少發生17起食品安全事件,最近又發生女嬰食用納含量過高的奶粉致死事件,可見抵抗力較弱的兒童,對吃的問題毫無知識,也沒有權利為自己發聲。」魏季李表示,18歲以下的孩子正處於成長發育階段,若食品製造過程沒有加以規範,發生食安問題後也未加重罰則警示廠商,誰能為兒童健康權把關。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目前「兒童少年福利法」較偏向福利性質,無法保障所有人的健康安全,但兒童權利公約要適用於國內,某些個案仍需加以研究,建議未來製作國家人權報告,檢視法案適用性的問題,預計明年12月完成法案訂定。

近年來保障兒童措施除了提升基本生活福利外,很難維護到兒童的其他權利,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表示,試想日前敘利亞內戰所產生的兒童難民議題,與巴基斯坦馬拉拉為爭取受教權所引發的人權爭議,顯示出國際兒童人權的概念不斷受到重視,而台灣也應要從基本的兒童人權保障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