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演唱會位子視線不良缺乏一致的補償標準與認定依據,文化部應要求業者強制揭露!」消基會17日於記者會舉例說,例如彩色座位圖標明遮蔽區域比例,且舞台設計若有變動,要在演出前一定時間公告,讓消費者有充分時間可退票或退款。文化部也應與地方政府協調主辦方,設立「視線確認櫃檯」,提供補救方案。
視線被阻滿場難換位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強調,近年來包括天后江蕙、韓團的演唱會都有座位被遮擋的狀況:江蕙演唱會主辦單位於部分場次出現主螢幕被舞台道具遮擋情形,經消費者反映後,業者主動重新安排場次並升等座位補償;但韓團演唱會主辦方則以「舞台設計依表演需求」為由拒絕退費,使消費者無法獲得救濟。
「演唱會怎樣視線不良,消費者並不清楚!」消基會指出,即便主辦單位事前公告「部分區域視線遮蔽」,但實際現場的遮蔽狀況往往超出預期,舞台設計、道具升降、燈光吊架、攝影機軌道等,均可能讓消費者在整場演出中無法清楚觀看表演。雖然主辦方表示「開演10分鐘可向工作人員反映並調整座位」,但若滿場要怎麼換位置?
應以圖片說明狀況
依據文化部公告的《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點規定,業者應於票券銷售資訊中載明票價、演出時間、演出地點、座次、節目名稱及「其他應告知消費者之事項」,但「視線遮蔽」是否屬於「應告知事項」並未明確規定,但若售票資訊揭露不完整,恐違反《消保法》第4條。
「文化部應將『視線遮蔽說明』,列為強制揭露項目!」消基會舉例說,例如以彩色座位圖標明遮蔽區域比例(如20%、50%),並以文字、圖像並列方式揭露,禁止模糊敘述,且若舞台設計變動,應於演出前一定時間前公告且給消費者充分時間行使權益,並賦予消費者退票或退款的選擇權。
第三方協助判斷
針對現場補救措施,消基會建議文化部與地方政府協調主辦單位,於大型演唱會設置「視線確認櫃檯」,由工作人員及第三方(如公證人)共同判定視線遮蔽情形,並提供補救方案,例如場內若還有空位,應協助觀眾調整座位;若無空位,應提供票價部分退還、升等折價券或次場補償票,補償辦法應於售票前公告,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