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月八日
讀經:路加福音第23章39-43節
主題:求主記念我
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42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內容重點:兩個犯人反應不同,謙卑的犯人得救。
「拿醋送給祂喝」:兵丁此舉,含有戲弄的意味(參太廿七47~49)。『醋』指苦膽調和的醋(參太廿七34),具有麻醉的作用,人喝了它,有如服了麻醉劑,可幫助減輕痛楚的感覺(參箴卅一6~7),但主並未喝它(參可十五23),表示祂願意承當罪之刑罰的痛苦,一直到死(參詩六十九21)。
主耶穌拒絕接受任何從人來的幫助和安慰。真正背負十字架的人,絕不要求神以外任何的幫助和安慰。
「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猶太人的王」: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約十九21),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依照古卷和《約翰福音》的記載,寫明主耶穌罪狀的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參約十九20)。
大綱:
一、一個犯人譏誚耶穌何不救自己和他?
真正屬靈的人,靠著那加給力量的,凡事都能作(參腓四13),但因著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許多事就不作(參林前十23~24,33)。 能『作』而『不作』,正是神兒子基督的表顯(參約五19,30;八28)。
二、得救犯人的態度與觀念
他是後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的言語和態度,而被主光照、認罪悔改了。
1.受刑的應懼怕神
2.自知應該受罪罰
3.知道主是無辜
4.求主得國降臨時,記念他
三、你得國降臨之時,求你記念我的意義
1.身體雖然死了,但靈魂依舊存在。
2.人死了以後,並非一了百了;死後仍有審判(來九27)。
3.主耶穌雖然受死,卻要復活升天、得國作王。
4.主耶穌得國之後,還要再來。
5.人若悔改,便可在祂的國裏有分。
6.人的禱告會蒙主記念。
可見得救不在乎行善(參弗二9),因為這個強盜已經沒有機會行善了。
可見臨死時還有機會得救,且是立時得救。
啟示:我們若謙卑,主必拯救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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