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月十八日
讀經:約翰福音一章1-14節
主題:基督的起源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6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內容重點:耶穌是真光,凡接待他就可以成為神的兒女
大綱:
一、介紹創造的主—太初有道,祂創造萬物、創造生命
道就是話(神的話),此處指涉基督。
道與話不同,道是常存在的話,與說話(rhema)有別
「道與神同在」四個意思:(1)表明『道』與『神』一樣,是有位格的;(2)表明『道』與『神』處於同等的地位,並不分孰優孰劣;(3)表明『道』與『神』彼此同時存在,並無孰先孰後之別;(4)表明『道』與『神』彼此面對面,彼此之間心意相交相通,向著對方並無秘密。
基督的神性乃是永恆的,絕對的。從亙古到永遠,祂就與神同在,祂也是神。
二、「那光是真光」,施洗約翰為光做見證(此約翰非彼約翰)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是生命的源頭,也是光的源頭(參詩卅六9)。
生命是在祂裏頭─祂就是生命(參十一25;十四6),所以祂來了,就是要叫人得生命(參十10)。
約翰只是點著的明燈(參五35),向人指明世上的光(參九5),他自己並不是那光。
約翰被當時一些人誤以為他就是那光;今天也有同樣的危機,主的見證人會被人誤以為是基督。
「那光是真光」,可見光有真光和假光之別。世界上有真的,也必有假的;教會裏面有真基督、真道、真先知,也會有假基督、假道(異端)、假先知。所以信徒應當慎思明辨。
三、真光照亮世界,世界不認識祂、也不接待祂
當生命的光照在我們裏面,黑暗就不能勝過它;相反地,光卻能驅散黑暗。
按理,基督教是基督「自己的地方」,基督徒也是祂「自己的人」;但許多『組織的基督教』和『掛名的基督徒』,並「不接待」基督。何等可悲!
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世人棄絕主,叫祂無處安身,但我們信徒理應歡迎接待祂,讓祂安家在我們的心裏(參弗三17)。
四、凡接待祂的都可以做神的兒女
「作神的兒女」:就是人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人並非生來就是神的兒女,惟有藉著接待基督,才能獲得作神的兒女的權利。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得救不能血脈相傳;我們不能說父母親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來就命定是基督徒。
「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話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來是抽象、難以捉摸、看不見、觸不著的,如今在肉身裏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這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的意思。
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住在人中間,所以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恩典』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真理』指並非虛無飄緲,而是具體又實在的一種認識。
啟示:我們真有幸,認識父的獨生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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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目由中華基督徒新媒體協會企劃、台灣醒報製作、林意玲社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