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2024私立大學校院校長會議對教育部提出建議:面對少子化的台灣,應給予私校更大的經營彈性與空間,讓私大在師資、課程與財務面向上能更靈活與開放。
管制是否合宜?
各項建議中,學費的彈性化因為涉及到政治考量,多年來雖然私大極力爭取,料想政府不至於會放手,恐怕只會以增加更多型式的補助經費來因應;此舉是否符合理性決策的原則?是否符合社會的最大效益?我們另文再談。
但現行對大學系所師資與開課結構的諸多管制,由於係基於多種因素的糾葛考慮,出於防弊多採取「數字一刀切」的作法,罔顧不同系所領域、與不同規模學校間的差異,的確不合時宜、甚至有違專業的原則,應該改。
譬如學位學程,本來就是為了職場跨領域的需要而設計,必須有相關系所成熟的師資支持,並且用心針對新的人才市場需求與科技走向,調整教育方向與內容,才有可能辦得好;這需要相關系所、相關專長的教師們群策群力、經常互動討論,才能因應。但教育部卻要求每個學位學程需設專任教師至少二人,儼然有此「二人」,即可維護或保證該學程的教育內容與品質。
不能緣木求魚
但熟悉大學校園運作的人都知道,如果一個program 有專任老師,那麼他們一定享有決定該program 課程結構、開課順序與內容、誰開什麼課等等的權力,別系的專任老師很難置喙;而這剛好就背離了前述設立學位學程的初衷。「緣木求魚」應該是描述這個規定最好的形容詞。
就我所熟悉的管理教育而言,管理本來就是一個跨領域的學科,經濟、會計、統計、心理學(行為科學)、管理程序與決策輔助工具(數量方法與資訊科技)、經營環境(法律)與策略形成、企業核心功能的運作原則等,都必須學習、而且要配上實務案例之應用才行。這些知識分散在大學各個不同的學系,實務案例教導則需賴專業實務界人士的支援;這就是為什麼美歐先進國家的管理教育都是以「院」(institute)而非以系所(department)來運作,也接納許多具實務經驗教師(不堅持是專任)的原因。
數字不能保障品質
但在台灣現行的教育部規定下,九個老師(專長不拘,只要其中有五位以上具助理教授資格、五位中有三位具副教授資格即可)就可以設立企管系及企管研究所碩士班,也就是可以頒授MBA學位;時間稍久(三年)後,就可以招收EMBA學生。試想,這種用數字來規範的管制,於管理教育品質之保證何干?
難怪某認證機構調查台灣現行正常運作的MBA program 中,發現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學校,其所開必修課程能與先進國家的大學相近;這些不像MBA教育卻授予MBA學位的Programs 中,不乏國立的一般大學與國立的科技大學;真是令人無語。
我個人贊成取消教育部對開課與師資的數量性管制規定,尤其是在不同的學門領域中一體適用更是毫無道理之可言。說起來好笑!這些所謂的「總量管制」,是我個人在民國92年擔任高教司增設系所審查計畫主持人時,應當時的司長黃宏斌要求所暫定的數字,可是當時有個重要的附帶措施就是-新設系所兩年後要組專家小組到現場去訪視,而所有系所每五年都要規劃接受專業的評鑑。因為只有同時配合此種專業性的質化評估,那些不盡合理的數字規範,才會對辦學單位激生品質保證的效果。
取消了系所專業評鑑
如今教育部為了避免「擾民」,已取消了系所專業評鑑,新設系所設立後訪視的規定更是早已形同具文;但數字性總量管制的範圍卻逐年衍生,規範愈來愈多。彷彿假設一個只要有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就會什麼都懂、什麼都能教,完全不顧及師資數字本身所代表的意義究竟為何!(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笑話:解散一個系以後老師轉到別的系,那個接收編餘老師的系,就有資格可以設碩士班了)。
為了台灣各私立大學的生存,更為了台灣高等教育的健全發展,鬆綁簡易數量化的師資與開課規範應該做,但恢復系所定期的專業評鑑更是刻不容緩!莫等台灣高等教育品質徹底惡化後,大家再來撰文批評與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