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於下(十一)月在亞塞拜然舉行的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9),旨在加強全球因應氣候暖化的合作與行動,其中「氣候資金」就是一個重要的焦點議題,也是歷屆最困難與複雜的談判,主辦單位希望本屆可以達成更積極與具體的目標。
COP29需突破資金障礙
COP29主辦國指出,因為氣候危機帶來的生命及經濟損失越來越嚴重,不能再將氣候資金的問題繼續拖延;現有的機制必須大幅調整改善,制定更強而有力的氣候融資目標,因為過去每年流入清潔能源的數千億美元,都只會使已開發國家獲利,對貧窮的弱勢國家沒有帶來一絲好處,如果眾多的發展中國家得不到氣候資金的幫助,世界根本無法邁向永續和諧的未來。
聯合國也估計,全球每年需要至少2.4兆美元的氣候資金,包括由化石燃料生產國和生產商捐助建立的基金,以支持各國推動氣候行動的進展,以及幫助發展中國家做好經濟向低碳轉型和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的工作。
為實現《巴黎氣候協定》的目標,「綠色金融」應運而生,也就是鼓勵各國的金融機構承諾資金要用在支持永續發展和減少碳排放的項目,並以友善環境為目標而創建相關的金融商品和服務。
因應暖化靠綠色金融
綠色金融與氣候暖化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首先,國家推動綠色金融政策,包括透過企業貸款、個人投資、銀行發行金融產品(如綠色債券)等機制,將資金引導至永續發展的項目,例如發展再生能源、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綠色行動,有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也能帶動企業和投資者參與氣候變遷的調適工作。
有了綠色金融機構的參與,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如極端天氣、海平面上升等)就會有較完整的市場評估,並納入合理投資的配置決策中,可以提高風險的有效管理,大幅增進國家與社會的整體韌性。
綠色金融還可以促進環境友善技術的創新研發和應用,促使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減少對環境的衝擊,有效降低碳排放,從而緩解氣候暖化。隨著社會對環境問題的關注日益增加,投資者會越來越重視企業的環境責任,也滿足企業提升其市場競爭力的要求。
我應加強綠色金融行動
我們臺灣為順應當前的世界潮流,也正從傳統的環境政策,開始擴大至金融方面的手段,其中綠色金融就是推動臺灣2050淨零碳排的關鍵戰略之一。政府在2017年提出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目前已經推進到3.0版,強調整合金融資源,支持企業進行低碳或零碳經濟轉型,並推動金融機構進行碳盤查及氣候風險管理,成為我國推動綠色基礎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
我國的碳費將自明年開始徵收,同時國發會的綠色成長基金、金管會的綠色金融及保險、民間創投淨零基金與各類綠色金融商品也陸續就位,成為未來綠色金融成長的新動能,這都是值得肯定的進展,但仍有一些需要加強和改進的地方。
例如綠色金融相關政策要更明確,確保各項法規的一致性,以增強市場的信任;此外,需要進一步整合和優化氣候變遷及企業相關的資訊與數據,以利各界與金融機構分析運用,並提升資訊揭露的透明度;更重要的是建立預防漂綠的機制,避免企業及金融機構在對外發布永續相關的聲明時,誇大其詞或隱藏負面訊息。這些措施只要認真踏實的推行,一定有助於臺灣在全球綠色金融的浪潮中占據一席之地,並推動我國經濟與環境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