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縮減車道 交長:先釐清職權劃分

簡嘉佑 2023/10/04 17:36 點閱 27215 次
逢甲大學智慧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4日於公聽會說,法規應確立行人通行權為基本權利,落實縮減車道寬度,普設標線型人行道。(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逢甲大學智慧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4日於公聽會說,法規應確立行人通行權為基本權利,落實縮減車道寬度,普設標線型人行道。(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民團疾呼縮減車道寬度!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代表陳愷寧4日於公聽會表示,「道路設計」是改善交通的關鍵,政府應縮窄車道,好拓寬行人空間。逢甲大學學者鍾慧諭認同說,應落實縮減車道寬度、並普設標線人行道,還要配套「停車收費」制度,減少道路停車的亂象。

對此,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回應說,目前要解決一大問題是中央與地方的權責難分清楚,這一次修法會釐清雙方的權責,包括建立KPI機制等。他指出,如此才能從交通需求,去規劃相關計畫,如改善既有道路常常遇到阻力,修法就是希望能給予地方政府這樣的職權。

交通設計權責混亂

陳愷寧表示,面對台灣交通亂象,《交通基本法》修法是個很好的開始,但法規應以行人及自行車為主體,並以道路「設計」達成交通零死亡的願景。

她說,有研究指出,在汽車時速30公里時發生車禍的話,行人死亡率為10%,如果時速達到60公里,行人死亡率就會直線飆升。所以應透過縮窄車道,讓車輛降低車速,並拓寬行人與自行車的行車空間。

她也指出,地方政府的道路計畫在實務上,常需採納地方里長意見,以致里長對地方交通事務的實質影響力似乎高於上層機關。然而,各部會沒有橫向溝通管道,導致各種因地制宜,使得交通標誌與設計混亂。陳愷寧建議,修法應釐清政府相關權責,讓相關部門負起責任,解決權責分散混亂的問題。

路邊停車收費制度

逢甲大學智慧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也認為,法規應確立行人通行權為基本權利,落實縮減車道寬度,普設標線型人行道。她指出,其中關鍵的配套措施就是嚴格執行「路邊停車計時收費」的制度,減少路邊停車車輛過多的狀況。

此外,她提出「改進駕照制度」的意見說,政府應提高考駕照難度,考試過程就應該測驗駕駛遇到緊急狀況時的應變作為。鍾慧諭表示,也可以建立「漸進式」的駕照分級制度,如考照及格後先取得新手駕照,一定期間無違規後再取得正式駕照,一定時間無肇事紀錄後,則可取得優良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