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7%企業承諾減碳? 籲不減碳就沒標案

簡嘉佑 2023/08/17 12:41 點閱 22605 次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副主任黃偉鳴、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怡均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15日召開記者會。(主辦單位提供)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副主任黃偉鳴、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怡均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15日召開記者會。(主辦單位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只有7%的企業承諾淨零!綠色公民行動組織副秘書長曾虹文1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許多企業仍保持著「不做政府也不好怎樣」的僥倖心態,顯見政府政策工具仍不夠強有力。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指出,有國家規定,如果企業無法提出具體減碳計畫的話,無法參與公共投標。

對此,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副主任黃偉鳴也到場回應表示, 企業要進行減碳的首要條件就是「碳揭露」,環保署部分已要求各製造業與發電業需要逐年申報碳排放量;金管會也對上市櫃公司進行要求,這些資訊供企業檢討己身的排碳計畫,如果違反政府規範,也會有所懲處。

不做也不會怎樣

曾虹文指出,今年立法院正式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明訂臺灣將於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然而目前只有7%的企業承諾淨零,大部分上市櫃公司仍在觀望,抱持著「不做也不會怎樣」的僥倖態度,顯見目前政策工具仍不太足夠。

綠色公民行動組織研究員陳震遠說,金管會已開設平台,要求碳排大戶公佈減碳計畫,但卻發現企業提交到金管會的減碳計畫,與公司內部計劃不同的狀況,顯見金管會對企業應該提供什麼資訊,沒有一定的標準,導致許多企業僅填寫抽象內容,而缺乏具體的減碳戰略。

沒減碳,就沒標案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怡均則指出,台灣前30大排碳企業,有25間已承諾淨零,也提出短期的減碳計畫。但她提醒,目前國際淨零的趨勢已經從提出承諾,逐漸發展到「氣候轉型計畫的訂定與落實」,包括「經費來源與花費」、「淨零人力配置與協作」與「與企業夥伴與政府的合作關係」都需要說明,台灣企業也應該加快相關進度。

孫興瑄舉例說,德國政府規定如果企業無法提出具體的減碳計畫,就沒有辦法參與公共標案,增加淨零的動機,都是台灣政府可以參考。她呼籲,政府應集結相關部會,強化跨部會合作,提出政策強制企業能夠落實減碳目標。

碳揭露為要

對此,黃偉鳴回應說,自從我國宣布「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後,行政部門就持續檢討減碳戰略,也兼顧公正轉型,後續會召開工作小組對外說明結果。他強調,如政府就開始要求製作業、上市櫃公司進行「碳揭露」,並訂定碳費制度,盼能讓企業加緊落實減碳計畫。

針對環保署、金管會對企業都有不同的減碳要求,形成多頭馬車,導致企業無所適從的狀況,黃偉鳴回應說,基本的減碳要求都是相同的,而金管會是針對「企業」;環保署則是從「工廠」角度出發。但他坦承,兩者在碳盤查的要求仍有不同,如果部會有扞格之處,也會持續進行協調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