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界面對 metoo應有的省思

張Tina / 中學老師 2023/07/24 14:03 點閱 2856 次
校園福音團契數十年來培育絕大多數的青年基督徒領袖人才,四年一度的青年宣道大會每屆都有數以千計學生參與。(校園福音團契提供)
校園福音團契數十年來培育絕大多數的青年基督徒領袖人才,四年一度的青年宣道大會每屆都有數以千計學生參與。(校園福音團契提供)

筆者身為資深基督徒與中學教師雙重身分,近日看見台大校園福音團契發生的牧師性騷事件在《天下雜誌》網站投書,提到其已由《刑法》第228條定讞為權勢猥褻,與此文各方回應深有所感。

##學校面對 metoo 的做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平法)」是教育現場老師們視為不容觸碰的「天條」,雖敬畏害怕,卻也樂見其成。因為當學生遇到各種霸凌,可以透過性平法被保護、可以平安快樂的在校園裡學習成 長、可以因性平法免於恐懼憂慮、免於生命的絕境。

如今,性平法實行已近 20 年,影響力甚至大到如果有發生、掩蓋或不公的情事,將是少子化風暴中壓垮學校招生 的一根稻草。

教會應有的覺悟

從校園團契官網看到事件處理過程,表面上展現出真誠與願意接受公評的典範。但事實上,校園是延宕多年才通報、很遲才成立調查委員會,不僅違法,也 嚴重二度傷害受害者。更別談公正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等的違法事 件。

然而,官網上卻容許有不被究責、可能致受害者於死、令人瞠目結舌的董事長言論:「建大樓需要資金,阻止組織公開性騷擾事件」、「性騷擾沒有性侵害嚴 重」、「上帝為了解決校園內部問題的恩典,這樣的犧牲是必要的」。

當教會發生性平時,經常以「我們的信仰標準高於世界」為由、以「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為依據表明處理合乎聖經原則。事實 是已經因延遲通報而違法、會使受害者身陷危險。況且如果所有問題都以這個 原則處理,是否長老殺人也要等到他殺了好幾個,又有證人做證才能受理,豈不迂腐。

應改革教會環境

教會面對性平事時,也常以「傳福音不能受影響」為由,延遲性騷通報… 等事務的進行,甚至當有人因為教會不顧念受害者,想以抵制來催促教會快速改革時,也用這句話來阻擋。試問:耶穌是顧念一隻受傷的羊、還是其他 99 隻?

如果醫生藉醫病侵害病人,而醫院不處理、也不立即建立防治措施,說是個人 因素,那身為民眾的你還會去這家醫院嗎?如果只傳福音不改革教會環境,讓因為福音進來的人受到侵害,這到底是福音、邪教、還是詐騙?

教會界面對metoo:應先合法,才可能超前。耑此,以下給予幾點建議:
1.先合法:性平三法與基督的教會目標一致,請教會聘請有經驗的基督徒專業人員,以新「性平三法」為本,訂定實行準則,並列在年度事工裡有效執 行。

例如:台大校園團契是校園裡的社團,適用「性平教育法」。教會的全職同工「性工法」設置。教會的信徒則以「性騷法」設置。

2.再超前:為落實「教會的信仰標準高於世界」,可以以性平三法的精神為準則基礎。如:學生團契(青少年、大專生)以「性平教育法」設置。

各服事組織,如長執會、婦女會、敬拜團…等,雖然多數為志工,但仍有類似工作組 織的規範,以「性工法」設置。其他只參加活動者,以「性騷法」設置。

3.每年檢討並修正,邁向建立「在地如在天」的教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