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在國會制定法案時,若能多跟在野黨黨團協商,較能增加執政的正當性!」學者姚立明20日受訪時強調,他19日在民進黨的主要演講內容是講「憲政體制」,他還用數學公式說明執政黨遵循「協商式民主」的重要性,對此,賴清德也在會中肯定說,這是台灣憲政體制的可貴,也是民進黨必須堅守的信念。
籲賴爭取年輕選票
姚立明19日在民進黨中常會演講時特別強調協商式民主的重要性,就是透過協商、尋求共識;換言之,要鞏固及提升執政的正當性,就要盡力讓更多人民參與決策,同時讓人民的意志與選舉結果,符合憲法直接及平等原則。
對此,賴清德也贊同表示,台灣是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我們和中國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們落實主權在民的觀念,來守護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及自由,這是台灣憲政體制的可貴,也是我們必須要堅守的信念。
演講不是講選舉
姚立明事後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他演講時談的是憲政,並未講到選舉,是會後問答時,要選立委的許淑華問到民調,因為她知道要姚立明認得柯文哲,還有幫忙一些人做民調解讀。他就提到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在年輕人支持度已達六成,未來再上升空間不大。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則可多開拓年輕選票,有助於突破目前的支持度。
姚立明也說,他是從憲政理念說明,協商式民主是憲法主要尊重少數外,最重要的民主原則之一,不是直接跟人民直接協商,而是在政策形成時,國會裡黨團跟黨團之間協商的意義與重要性。
直接表決降低正當性
若能以協商將少數黨納入「政策形成體系」,對執政黨「統治正當性」可有加分。假設立法院執政黨與在野黨的人數比例是60:40。而有一個法案有100個條文,其中有許多不同的意見。
如果多數黨不協商直接表決:國會通過的法律,它的民主正當性可以用一個公式來呈現:100(條) X 60%(執政黨) = 60 (分)
協商可提高正當性
但是如果堅持朝野必須先談判尋求妥協,假設最後有95個條文協商修改後朝野都沒意見,只剩下5個條文無法達成共識,必須要透過表決來通過法律,那這時「協商」後才表決通過的法律的民主正當性的計算是:
95(條) X 100%(執政黨+在野黨) + 5(條) X 60%(執政黨) = 93(分)。
他說,從這兩個公式的對比就看出,「協商式民主」對一個贏得總統或擁有國會多數統治的政黨而言,是「鞏固並提升」統治正當性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