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國家人權委員會20日公布「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訪查」計畫,盼受害者能接受訪談,讓人權會思考如何監督政府改善性侵害通報流程。監察委員蘇麗瓊說,我國性侵害防治機制制定已久,但被害人仍不敢通報,原因是法律定義不清楚與環境不友善,盼透過訪談蒐集改善意見。
猥褻也是性侵害
蘇麗瓊表示,台灣性騷擾防治相關法規制定已久,包括通報機制、法律諮詢與心理輔導等機制都有建立,但近來Metoo運動風起雲湧,足以顯示相關機制有不足之處,她認為是因為權勢不對等、對性侵害定義不清楚,還有通報機制不友善,所以希望透過訪談,找到可以讓國家改善通報機制的地方。
「猥褻也是性侵害!」監察委員張菊芳說,很多人以為要有性行為才是性侵害,但只要有滿足性慾的主觀犯意,進行「猥褻」的行為,就是性侵害,便可以透過113等機制進行通報,但受害者容易因為擔心後段通報程序不友善,因此不願通報,讓潛在的加害者有恃無恐,希望受害者能勇敢站出來接受訪談。
48%加害者有教職
主持調查計畫的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理事長郭麗安說,相關訪談將由專業社工師與輔導人員進行,且會是匿名訪談,盼受害者能踴躍發聲,讓人權會更了解受害者的心理創傷與現行體制的不足,她也鼓勵知情的旁觀或協助者接受訪談,因為有時旁人願意協助,但整體環境還是對受害者不利,讓幫助有限。
郭麗安說,自111年7月她們有進行初步訪談,79%受害者是女性,21%是男性,34%受害者被性侵的年齡在6歲到12歲,還有39%聲稱被性侵超過11次以上,32%大多發生在學校內,加害者48%是教育人員、43%是同學。
張菊芳說,初步調查至今已超過120人主動來電表達自己曾被性侵,56人接受訪談,他們目前先針對校園安置機構進行調查,希望無論是現在或曾經受傷的被害者能勇敢站出來表達心聲,讓國家更有能力接住性侵害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