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照顧殺人悲歌頻傳,學者籲修法,給予量刑空間!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楊雲驊15日於「長照悲歌修法」公聽會指出,可以減輕「殺人罪」的最輕法定刑,給予法官更多量刑空間。陽交大科技法律學教授林志潔認同修法給予照顧殺人者量刑空間,光靠法律無法解決長照問題,更需要政府跨部會從社福或高齡規劃等方面改善。
民眾不堪長照負荷,親身結束親人性命的案件頻傳,但目前殺人罪無法緩刑,導致此類加害人必須入監服刑。對此,法務部已研議3的修法方向包括:一、修正《刑法》放寬緩刑條件為3年以下徒刑刑度;二、降低《刑事訴訟法》緩起訴門檻;三、《刑法》增訂「長照殺人罪」,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
緩起訴應審慎考量
中央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指出,母親節前夕竟發生79歲婦人因為擔憂身障兒未來無人照顧,更不忍他成為哥哥負擔,忍痛殺害親兒的悲劇。他說,107年到111年至今共有34件照顧殺人案件,令人痛心。對此,法務部也研擬要放寬相關事件的緩起訴條件。
但他指出,雖然放寬殺人罪的緩起訴條件,能夠適度平衡長照悲歌罪刑失衡的狀況,但緩起訴條件放寬後,影響層面不僅於照顧殺人事件,還將影響到所有刑事案件,正當性可能受到質疑,更應審慎思考,並斟酌社會民意狀況。
楊雲驊表示,民眾因為長期壓力而忍痛殺害親屬的狀況不僅限於長照,也有可能是因為毒品、家暴或酗酒等狀況,所以不宜因為特定類型或個案就考量放寬緩刑或緩起訴的條件。他認為,更直接的方式是修法將「殺人罪」的最輕法定刑減為五年,給予法官更多量刑空間。
喘息服務難應用
「台灣社會的社福、照護與法制都還沒有做好準備,但老化社會已經來了,」林志潔指出,長照問題不只關乎衛福層面,更包括民眾心理素質、財務健康或高齡規劃等,但台灣社會卻是一體欠缺。
她更指出,長照的具體狀況不如外界想像,是被照護者與照護者相濡以沫,互相體諒的狀況,更常見的是,被照護者長期受到疾病折磨,更很難給照護者好臉色看。林志潔分享說,自己照顧親人時,也曾嘗試使用衛福部的喘息服務,但該服務卻須在一個禮拜前申請,「真的非常難用,完全無法喘息」。
長照須跨部會改革
林志潔表示,此次公聽會針對修法層面來探討,考量照顧殺人的特殊狀況,盼透過「緩刑」或「增訂醒刑責」的方式,給予照顧殺人者更多空間。但她也強調,長照問題無法司法就解決,只能給加害人「情堪憫恕」的空間,對此,社會更需要跨部會或整體性的改革。
律師葉慶元受訪時指出,目前刑法在57條已規定科刑要考量包括犯罪動機、手段與態度等所有因素;59條也規定「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這意味著目前刑法已經有相當量刑的空間。
但他也強調,罪刑法定原則也說「罪與刑力求明確」,不同的犯罪情態也該有不同的刑則,所以最好能在法律上規定清楚。
葉慶元感嘆,長照殺人都是走投無路,否則誰願意親手殺害親人?即使把加害人關起來,也無法解決問題,所以他支持修法,給予長照殺人者「免入監服刑」的空間。